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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无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贩毒无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一、贩毒无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现在毒品案件中,涉及到软性毒品的案件日益增加。不管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还是软性毒品,首先要清楚毒品成分,然后再确定含量,对于很明显的混合毒品,一定要申请成分或含量鉴定。同时对于软性毒品,要注意将软性毒品的数量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以便正确估计判决的刑期。二、有关毒品罪名的辩护毒品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
·关于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有哪些? 关于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有哪些?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些问题?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之中需要包含宅基地纠纷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解除该合同的理由以及纠纷的解决办法等。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
·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成立生效之后,也是有可能遇到特殊情形从而导致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这方面的内容是由相关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的,那到底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残疾鉴定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是怎么样的? 残疾鉴定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是怎么样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这种赔偿依据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得知。如果伤残等级较轻但对受害人的职业造成妨害,严重影响受害人就业收入的,可以适当提高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如钢琴家手指伤残等情况。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残疾赔偿金的总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需要遵守哪些规定?第十八条 国家扶持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单位开展联合育种,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第十九条 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审定办法和畜禽遗传资源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审定或者鉴定所需的试验、检测等费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
·著作权无过错责任怎么承担? 著作权无过错责任怎么承担?著作权纠纷案件之中无过错的一方仅需要承担不再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即可,甚至有可能无过错的一方,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这是由于著作权纠纷并不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具体不适用此原则的原因如下:1、目前国内著作权领域尚缺少与无错归责原则配套实施的保险制度。考虑到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保险相依附的现实情况,法官在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时,往往需考察责任保险制度。目前,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国人对于责任保险还缺乏应有的认识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一、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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