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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 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同的用途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城镇,每天都会有各类工程在施工,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需要先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在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该如何办理土地的使用证呢?一、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山野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仓储用地、综合等都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二、如何办理建设项
·离婚时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离婚时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持续时间
·检察院批捕是不是情节就严重了? 一、检察院批捕是不是情节就严重了?检察院批捕并不是就意味着情节严重了,因为批捕只是对嫌疑人犯罪事实有初步的确定。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
·贩毒被判罚的标准是什么? 贩毒被判罚的标准是什么?一、贩毒被判罚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
·刑事拘留到检察院批捕多少天? 一、刑事拘留到检察院批捕多少天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提交的材料是什么(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4)仲裁裁决书
·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也要判刑吗 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也要判刑吗一、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也要判刑吗?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一般不会判刑,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二、聚众斗殴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
·2023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地一般都是征收两种类型的土地,一个是居民用地,一个是农用地。那么关于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收居民区的用地的,要进行拆迁,要提供安置补助费,还有土地补偿费,如果是耕地的补偿还根据土地的年产值进行补偿。一、辽宁征地补偿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
·民法总则环境保护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民法总则环境保护原则的内涵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污染成为了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绊脚石。鉴于这种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我国在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中确定了环境保护原则,也成为绿色原则,这是具备时代意义的。那么民法总则环境保护原则的内涵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把握。一、民法总则环境保护原则的内涵是什么?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的理
·劳动合同中止的适用条件问题 劳动合同中止的适用条件问题劳动合同的中止可以分为协商中止和单方中止。协商中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协商中止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的合意并通过书面的形式达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笔者建议对劳动合同中止应采用书面协商一致的形式。单方中止,是指当发生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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