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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的指定监护人怎么办 精神病的指定监护人怎么办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实体法既然赋予被指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公民在不服指定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那么在程序上就需要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相应规定,否则被指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就无法得到救济。在司法实践中,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
·脑袋皮下组织出血算轻伤吗? 脑袋皮下组织出血算轻伤吗?脑袋皮下组织出血算轻伤,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无意受到外伤引起的皮下出血,一般会逐渐吸收但是如果是止血功能障碍,则只要有轻微触碰即可发生大块皮下出血,或无损伤也可出现自发性皮下出血都算轻伤。轻伤按受伤程度分为一级和二级,另外还有轻微伤和重伤两个等级。致人轻伤的法律责任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具体量刑标准
·公司项目可以分包给员工吗 公司项目可以分包给员工吗一、公司项目可以分包给员工吗不可以。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因此,不可以分包给个人。《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
·商业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业行贿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在离婚后不给财产怎么办 在离婚后不给财产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离婚房产按揭没还完怎么办 离婚房产按揭没还完怎么办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在工作中,工人经常会出现意外事故,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工伤认定是需要申请的,一般由单位进行申请,需要提交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书。一、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
·一审开庭时间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一审开庭时间的限制规定是什么?一审开庭时间的限制情况在法律上未明确规定,具体要根据法院受理的时间,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至判决三个月时间,部分案件可以到六个月;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自愿解散一、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自愿解散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
·新婚姻法房产共有的规定是怎样的?哪些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自婚姻法修改后,婚姻财产的问题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特别是作为婚姻财产必不可少的部分——房产。那么,究竟哪些是共有财产,哪些是一方的财产呢?房产共有的规定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带您讨论一下对房产分割类型的规定。一、房产共有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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