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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么? 一、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么?离婚了还能追诉前夫重婚罪,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
·购买期房防范什么风险 所谓期房,相信您都有所耳闻,但您可能不知道的是,期房在拥有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等优势的同时,也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的模式,大大增加了购房者的风险。那么,作为购房者,购买期房防范什么风险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买期房防范什么风险期房实质上就是商品房预售的房屋,具体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购买期房应当与开发商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制定的最终目的主要还是为了统一规范公司的运营状况,所以无论如何,公司法的总体原则还是公司在自主经营的时候,可以适当的灵活多变。因为我国公司法当中不可能全面的概括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实际遇到的问题,所以有些法条可能有些公司并不能具体的执行。就比如我们下面为您介绍的,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的?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
·公证遗嘱后再立的赠与合同的效力存在吗 公证遗嘱后再立的赠与合同的效力存在吗?一、公证遗嘱后再立的赠与合同的效力存在吗已经公正的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但是遗嘱必须在当事人逝世后才能执行,如果赠与人的赠与合同与遗嘱相冲突且未公证则在公证遗嘱未撤消前,不存在法律效力。二、赠与成立情况下,是否具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情形赠与行为是一种赠与人无偿给与、受赠人获利的单务无偿行为。如果对赠与人不予以特殊的考虑和保护,仅以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苛责赠与人而不考虑其经济上的损失,又显失公平。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有哪些补偿标准?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有哪些补偿标准?国家大面积开发建设,征收土地是现在很常见的事。长沙为此还有专门的文件“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规定征收土地时的各项基本工作原则,包括征地时的补偿,人员安置,以及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等。下面是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中规定的补偿标准。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三章 征地补偿第十九条 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第二十条
·刑事犯罪的吸收原则如何规定? 是指以上述一种原则为主、他种原则为辅,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或刑罚结构的数罪并罚吸收原则处罚方法。鉴于上述三种原则各有得失、难以概全,目前除极少数国家单纯采用某一种原则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折衷的原则。这种综合兼采用多种原则的作法,能够使上述各原则得以合理取舍、扬长避短、趋利除弊、互为补充、便于适用,综合发挥统一的最优化功能。简言之,即对数罪如何实行并罚。主要有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与混合原则。吸收原则的内容是将数罪分别定
·根据法律规定拾得人可否取得遗失物? 日常生活中,确实经常发生一些遗忘物品的情况,中国传统教育是如果捡到他人的物品,应当及时的还给失主,这是一种优良美德,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拾得人可否取得遗失物?实际上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拾得遗失物是不能够取得物品的所有权的。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拾得人可否取得遗失物?拾得遗失物能否取得所有权?不能。二、相关法律知识:遗失物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之物。漂流物与失散的饲养动物,通常也被视为遗失物。构成遗失物须具备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40条等相关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
·撤回上诉上诉费减半缴纳吗? 一、撤回上诉上诉费减半缴纳吗?撤回上诉上诉费减半缴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二、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吗? 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异地吗?不能。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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