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北外滩律师黄页: |
北外滩律师咨询 |
北外滩法律常识 |
·公司法股东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法股东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离婚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同居受法律保护吗?离婚后私自同居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想真正的恢复夫妻关系则需要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登记,才是合法夫妻。原因是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二、法律如何规范这种离婚后私自同居的行为?1、告知可以申请复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需要申请复婚登记。即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 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到民事法院当中来进行一定的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沈阳犯罪如何界定?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更注重的是对公共利益、个人财产权等的保护,很少偏向个人信息、隐私等方面。但是近年来,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逐渐增多,已然引起了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沈阳犯罪,法律有一定的界定标准,下面将为您进行介绍。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沈阳犯罪如何界定?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增加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的规定,为了强化对公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缴费吗? 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因为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而言,属于弱势群体,且在社会实践中,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法律的倾斜保护。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即关于劳动争议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应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我国,劳动裁定是劳动争
·合同诈骗罪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合同诈骗罪立案地点怎么确定?合同诈骗罪立案地点是诈骗行为实施地,或者是实施诈骗行为所在地。《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
·当前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前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推行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可以进一步的减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在进行征收土地的同时,政府必须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才会更加公平。当前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很多很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此为您做出解答。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刚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都会与该劳动者约定一定的试用期,并在试用期内看劳动者能不能达到单位对工作的要求,胜任工作。那么,作为劳动者,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违
·批捕后的无罪释放有吗? 一、批捕后的无罪释放有吗?是有的;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
·追要拖欠工程时需要哪些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比于一般合同纠纷关系更为复杂,所以对证据的要求更高。追要拖欠工程款时通常需要下列三类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主体诉讼资格是前提,如不能证明主体资格,法院会不予受理。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涉及招投标的,还应当提供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