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侵犯荣誉权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就是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
·民事诉讼撤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撤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撤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
·一、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应该注意什么一、什么是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是指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件的原、被告人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或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书面审理中,为了维护其所代理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之内发表或递交的具有综合性的代理意见。二、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支持被代理人的诉讼,实现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二是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
·春节期间民政局几号上班? 春节期间民政局几号上班?一、春节民政局放假多少天一般民政局是工作日上班的,所以在春节放假期间民政局是不上班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节假日规定,春节放假安排一般情况下是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7天,其中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为休息日调休。二、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携带资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办理结婚证的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有三种方式:协议解除、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和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三种情况。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未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
·杭州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杭州如何自己缴纳社保(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1.统筹地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统筹地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统筹地户籍,在统筹地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统筹地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统筹地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统筹地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以下统称少年儿童)。2.统筹地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统筹地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3.杭州市行政
·行政拘留的决定级别有哪些? 行政拘留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如:某某因酒驾被行政拘留多少天,某某因打架斗殴被行政拘留多少天等,都是为了惩罚不遵守法律的人,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那么关于行政拘留你又了解多少,行政拘留的决定级别又是怎样的呢?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
·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做比较好? 司法鉴定对于认定案件事实,确定赔偿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以及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中都会进行司法鉴定。有时当事人自己进行司法鉴定后,对方当事人并不认可该鉴定意见,这可能会导致需要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做比较好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司法鉴定的时间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关于共同生活如何规定 一、关于共同生活如何规定?关于“共同生活”的含义,法律没有对此阐明,学理上也很少对其进行解释。但主要判断的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有没有共同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的住所;(2)夫妻间的性生活;(3)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4)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5)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二、新婚姻法男方家人送给男方的房子写两人名字可以吗?婚前男方购房(原本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男方愿意在房产证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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