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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打麻将四个人赢了十多万,现在被起诉说是诈骗,现已被拘留,请问这件案子辩护胜率有多高,律师费多少?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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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几年前我把我单位分经给我的房子(部分产权房)借住给我的戚亲,没有借住手续,2011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亲戚卖了此房,我现在想要回房子,不知是否可行?该怎么起诉呢?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感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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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律师你好,有人欠我两万多块钱一直要不回来,请问有什么办法能要回这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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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司通知,今9月报到,然后是生产线工作9个月,然后是3个月岗前培训.明9月号统一转正.那是不是没有试用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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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一)协议离婚1、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动机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动机一、国家政策支持我国相当部分跨国并购并不是纯粹的企业行为,政府的鼓励政策对其从宏观上加以引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扶持,使其能顺利、平稳、持续地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来引导企业跨国并购。例如,产业政策对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及产业发展顺序作出规定,并为企业提供指导性方向;金融政策为企业跨国并购提供信贷和利率优惠,让企业的资金运转顺畅。二、规避贸易壁垒由于国内市场激烈竞争,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国内的家

·海商法275条海事赔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海商法275条海事赔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贸易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双方签署一份合同,约定货物损失赔偿责任等。在我国海商法中,有专门的条款对海事赔偿限制做出了规定,承运货物的一方为了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利益,应当研读相关条文。那么,海商法275条海事赔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一、海商法275条海事赔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下列海事赔偿请求,除本法第二百零八条和第

·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1、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上是指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3、该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4、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一、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合法的,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饲养动物致人伤害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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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吗?
  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吗?可以。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到办理继承的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可以在继承公证书上由代理人代替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
  很多购房者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都是因为小产权房的价格低廉。但由于小产权房并不属于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产类型,因此很多时候都是不受保护的。那么当事人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买小产权房受法律保护吗房产权即特定主体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而所有权属物权的范畴,故房产权亦属于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俗成的说法,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

·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的立法原理,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二)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三)赡养人有赡养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

·折迁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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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5 23:45:25: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