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会理律师黄页: |
会理律师咨询 |
会理法律常识 |
·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转让方、受让方以及其余股东的相关利益。在股权转让中,提交给地税局的相关材料就包括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股权转让需要提供给地税的资料具体有哪些呢?提交地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股权转让提交地税局资料如果办理个人股权转让,通常需要向地税局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扣缴义务人或纳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公司在创立之初最重要的一项步骤,就是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登记。并且我国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有规定的,以往由于注册资金的门槛过高,使很多想要创业的年轻人都打消了创业的想法。但是新公司法经过修整以后,对注册资金的问题做出了很大一部分的调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
·离婚调解不成法院多长时间能开庭 离婚调解不成法院多长时间能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离婚案件的诉讼主体为夫妻双方。二、法院离婚调解书能代表离婚证吗根
·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是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是立案标准?(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每一个家庭的核心。随着人们对婚姻观念越来越开放,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生活中我们身边可能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针对这一点,相关法律法规是有规定的,以下是对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详细介绍。一、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是什么平时可能大多数的公民不会去专门的关注于我国行政处罚当中听证的这一规定,所以我们觉得大多数人知道行政处罚当中是有听证的这一程序的,肯定也是涉身其中以后从专业的律师口中而得知的,有的时候有组织听证会义务的机关会作出延期的决定。那么,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听证机关延期的原因是什么?一般企业、单位等收到行政处罚的听证通知书后,如果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可以提交
·离婚官司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虽然手续简便,能以最快速度解除夫妻关系,但是协议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割常出现纠纷问题,有不少离婚后的夫妻甚至因此闹上法庭。为了能更公正的处理离婚夫妻的财产分割问题,诉讼法规定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可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如果离婚官司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官司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吗 离婚有几个特殊时段法院是不会接受审理离婚申诉的,例如妇女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哺乳期是指婴幼儿不满一周岁的时间内,考虑到妇女、幼儿等权利的保护,在此期间男方不得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所以对于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这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下面就有详细解释。一、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虽然法律对男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做了限制,但并不是说在哺乳期内男方就一定不能提出离婚要求。此时,男方要是有特殊情况,如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则向 ·他项权证取消了吗?? 他项权证取消了吗??他项权证怎么登记?他项权证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其实是非常的常见的,但是我们您又对他项权证的问题都会很陌生。但是我们您现在都知道我们国家早就在很早之前就对他项权证进行了有关的规定,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听说的好像少了。那么他项权证取消了吗?土地《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依据:一、他
·超过欠条的起诉时效该怎么办 可以尽量考虑双方达到友好的协商,按照原来的借条达成欠条打款的协议。还款协议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原来的债务条款里达成协议,属于新债务,债务关系。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着不愿意达成协议的话。债权这一方面可以直接向对方发起催收到期还款通知单。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还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盖上章,应该被视为在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这样的话应该受到法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