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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律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父亲60多岁,几十年来一直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手里还有很多应收款(国家新农村扶贫工程),前几天我父亲查出了患有癌症,请问1:我父亲经手的应收款,做为子女可以拿文件继续收款吗?2:是否需要我父亲


·他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我朋友在银行工作
    我朋友在银行工作,后来因腰脱在家休长期病假,单位给开个月的工后来就不给了.大概两单位人事变动,把他调到其它支行,但没通知本人.再后来单位以没报到上班为由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他本人是在解除合同一后知道现在已经起诉到法他工5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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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新农村,从工地回来被狗咬了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我是在做新农村的,从工地回来被当地狗咬了,快一个月了,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有不知道是那家狗,只能找村里,因为我是给当村做新农村。来自手机


·妇幼保健院有责任吗?什么责任?我们如何举证?
    我们是在妇幼保健院做的破腹产,孩子15:28出生,出生后评分10分,当孩子抱出产房回到病房并没有洗过,面色看起来不是很好,我们询问过医生,医生说没事。两个小时里多次询问后,医生才把氧给输上并说没有什么,正常的。一直到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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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狗跟着主人在工地办公室去卫生间(未栓绳),被工人用铁锤将狗狗眼睛打瞎眼球摘除一只,这种可以起诉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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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要公司补偿一个月工资吗,我可以要公司补偿一个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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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通知了交房(去年12月通知的),我没有去接房,接房了也办不了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或者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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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法律常识
·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什么?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最多退回补充侦查两次。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再退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问题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问题是什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问题是什么(一)、国有企业改制员工身份转换的问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采取的是低工资高福利政策,企业对员工实际承担了无限责任。员工进入国有企业,成为国有企业职工就意味着终身保障,生老病死、子女问题等都由企业负担和解决,从而导致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成为改制时“不是问题的问题”。如何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转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使改制后的企业对员工由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劳动关系

·通讯网络诈骗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通讯网络诈骗司法解释是怎样的?虽然我们一直都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不劳而获,如通过诈骗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本身就是犯罪行为,不论是通过哪一途径骗得的钱财都属于非法收入,这些钱财不仅要被追缴犯罪分子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通讯网络诈骗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

·住房公积金可以算遗产吗?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算遗产吗?1、住房公积金算遗产,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道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内死亡后,住房公积金属于遗产。但如容果死亡职工生前有配偶,该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遗产,按继承法继承。2、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

·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要想解除劳动合同,此时
  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要想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都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最好事先了解清楚应该通过哪一种方式来解除。那具体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您知道法律中规定了几种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几种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
·在我国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
  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的犯罪分子可能有机会被判处缓刑,在我国缓刑的认定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并且缓刑还有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对此,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在许多案件中我们都能听到缓刑的判决条款,那么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呢,请看下方关于这条法律的相关解释:一、缓刑是否属于刑事责任呢?缓刑也是一种刑罚处罚,是犯罪人兴当的刑事责任。二、什么是缓刑?1、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

·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
  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随着我国针对普通民众不断的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的宣传,在生活当中,相信针对非法集资的社会影响力和危害程度已经有了深度的认识。并且有些时候非法集资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在身边都有血淋淋的例子,由此可见,非法集资的性质真的是非常恶劣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一、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1、我国非法集资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企业债权债务三方协议范本甲方(原债权人):乙方(新债权人):丙方(债务人):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三方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丙方的债权转让给乙方行使,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二、陈述、保证和承诺: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经侦大队报案后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经侦大队报案后立案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任何商品的质量问题都是非常关注的,这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商品质量出现了很多的缺陷。当然,装修工程要进行规制,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具有保障措施的。包括保证金,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一、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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