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都江堰律师黄页: |
都江堰律师咨询 |
都江堰法律常识 |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办发1993211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问题的复函》第一条明确说明:“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的,能否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接受监督的问题,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制工人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的规定,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刑的,也应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 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怎么办?对于征地国家、地方的补偿力度不能说不大,我们知道,很多国家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然后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遇到这种情况期门不能坐以待毙,仍任恶势力的发展和敛财,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一、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1、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3、以其他形式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如巧立名目、假借 ·工伤职工异地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职工异地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
·无主物的认定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无主物的认定的审理程序是什么?无主物是指无人认领的物品,当一件物品被认定为无主物以后,再次捡得的人便可以认定为无主物的主人,拥有无主物的所有权,有些人以为捡到的东西便是无主物,其实不然,那么无主物的认定的审理程序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一、无主物的认定的审理程序是什么?1、法院接受申请后,应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财产有主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符合条件的,立案受理。2、发布财产认领公告。法院受理申
·借钱不还要不要坐牢2023 借钱不还要不要坐牢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由于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不能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借款人被起诉,法院判决归还的时,借款人恶意不还,就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坐牢的!此外,也要注意,若借款人一开始就有诈骗的意图,这个时候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话,也是有可能以诈骗犯罪论 ·土地使用权到期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要获得土地使用权是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的,并且土地使用权是具有一定的期限的,土地使用权的设置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土地资源的配置,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是要使用土地都需要有土地的使用权,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费用是怎么规定的让我们来告诉您。一、土地使用权到期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出台,因此具体的操作需要去咨询当地的房管局。对于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怎么看?到期后怎么办?土地续期是否应收费?综合各媒体的报道,专家学者对此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一、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更变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有什么条件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直接拍卖抵押物的条件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但是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因为这是法律上的诉讼管辖限制,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就不会审理案件,就可能会错过最佳诉讼时间。拍卖后,有抵押权的债权优先,其他债权平均分配。二、实现担保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民诉法》进行第二次修正前,学界和实务界对如何实现担保物权存在不同观点,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律对如何实
·判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保外就医 判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保外就医一、判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
·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