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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检察
·怎样可以要回女孩的抚养权 怎样可以要回女孩的抚养权,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以后,当事双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收费吗?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收费吗?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收费吗医疗事故鉴定必然是收费的。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
·法律规定谁是胎儿的继承人 法律规定谁是胎儿的继承人是胎儿的父母。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胎儿享有遗产继承、接受赠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条件有哪些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对征地的需求也不断地攀升。征地是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们知道,征地就要支付足够的征地补偿款的来满足被征地人民的生活的。那么,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讲下具体的内容吧。一、土地类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桂城街道、大沥镇。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
·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的吗? 高温天气,对于学习,天气炎热会使人们的思绪处于紧张的状况,对于工作更是,不仅是心理上带来的压力还有就是身体也会有一定的压迫感,为此国家对高温工作的人进行补贴。那么,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的吗?一、高温费是国家规定的吗?是国家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补
·一、吹气116属于醉驾,相关处罚是怎样的 一、吹气116属于醉驾,相关处罚是怎样的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不足0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属于酒驾)。超过(含)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上,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10日,2000元,吊销驾驶证;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驾照;为了自己,家人的幸福,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二、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夫妻在离婚后如何更改抚养权 不少人认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以后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孩子长大了,但其实夫妻在离婚之后也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不过此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形,那一般夫妻离婚后如何更改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相当困难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所以,如何变更抚养权成了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一方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这里,最高法院的司法
·超出50周岁的女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超出50周岁的女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国务院第五百八十六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的规定,我国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人工作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人工作只要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这些劳动者在职务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二、工伤认定应符合什么条件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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