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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 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二、试用期在法律中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一规定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是法定的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1)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或者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其职权也同时被撤销,从而无法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尚未确定继续诉讼的行政机关;(2)具体行
·玩忽职守罪必须进监狱吗? 玩忽职守罪必须进监狱吗?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一、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
·消费者只能是自然人吗? 消费者只能是自然人吗消费者原则上应当是自然人,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倾斜性保护,主要是考虑到其弱者地位,而单位从谈判地位、经济力量等方面讲不是弱者,可以通过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主张权利。二是符合国际立法趋势。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将消费者限定于自然人。三是单位购买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或者服务,一般都要有偿或者无偿地转归个人,承受消费权益的最终主体仍然是个人,个人受到损害的,可以直接维权;若考虑到没有发票等证据问题,可以由单位作为诉讼第
·非法吸存和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现在的社会中,依然存在相当多的团体进行集资诈骗,通过某些急于求利,思想简单的人进行诈骗吸存资金。除了您都知晓的非法集资行为,还有一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都是对老百姓的欺骗与伤害,但在法律上二者是不同的,那么非法吸存和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且听我们细细道来。一、集资诈骗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
·农民在外打工家里土地没有被确权该怎么办? 农民在外打工家里土地没有被确权该怎么办?一、按照合理的农村土地确权流程来走的话,一般有以下3种处理方式:1.回到当地,参与土地确权,完成自家土地确权工作;2.无法赶回,写委托书找人代为确权;3.无法赶回,不委托他人确权,或者村委会没有办法和你取得联系,先暂时按照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里的面积和四至关系进行备注登记,但不发证,等你以后回来了再进行补登确权。二、因为已经错过了村里的土地确权,那么你就需要跟村委会里去确权以下几点:1.村委会有没有对
·迁户口居住地可以办吗 可以,需要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对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证人提供证言后必须出庭作证吗? 证人提供证言后必须出庭作证吗?证人提供证言后必须出庭作证,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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