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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的校霸在校外当着我妈妈的面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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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离婚没要孩子的抚养权,女孩现在六岁,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有正事工作,女方是个体经营,男方因为工作忙,平时都是奶奶带孩子,有希望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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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律师你好,我的一审刚审理完毕但还没有判决。在审理的过程中我发现,法官并没有进行调查取证,而使用了原告主动提交流水作为证据,我认为这个案件审理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所以等判决结束后,如果判决的结果对我不利我想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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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山区来刚进入社会不久,被人以工作为名骗了失身,导致怀孕,那人什么钱都不肯给。因为这事本来就不光彩害怕家里知道,现在流产,流产3天就住院,治疗费5千多,去找那个人要钱补偿,一直推脱。还骂人,威胁我,我该怎么办,我能用


·房子不能按时完工,退房款无门
    2015年4月份我交了全款到金湖湾首府这个项目,当时银行转帐经理要求我转给了两个个人帐户上,当时我心里就没底问售楼处的经理怎么不是公司的帐户,他说没事,公司不是开收据了吗!结果现在12月份的房子根本不能完工,我缕次上门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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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请问按照农村习俗结果时候给了对方25万彩礼,另外3万首饰。现在女方与我结果不到两年便不好好过日子,不回我家,不同我同居,各种借口总是跟我吵架,现在我也忍无可忍,想离婚。但是又没有登记!所以,这种情况怎么才能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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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时离职可以拿到当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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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偿

·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股权转让是在公司企业中很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初期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获利,新的股东会带来新的资源,股权转让可以引导公司企业往好的战略投资方向发展。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才可生效,那么,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要写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共同签署。出让方:姓名(以下称甲方)、姓名(以
·一、租店面交完定金房主违约怎么办?
  一、租店面交完定金房主违约怎么办?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以下是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期限约定,一般视为长期的劳动合同。此种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第二、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员工的辞职没有必然关系。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下,劳动者辞职和其他合同条件下的辞职权利义务是一致的。第三、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立遗嘱公证如何进行操作?
  立遗嘱公证如何进行操作?一、立遗嘱公证如何进行操作?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

·一、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

·如何确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
  如何确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案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民事案件的案由应当包括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部分和当事人的具体争议部分,结合货运代理合同案件的审判实践,对不同的案件可以将案由界定如下:1、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即当受托人请求委托人返还代垫费用、支付报酬及其利息的,案由可定为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代垫费用”指代垫的海运费和杂费,但不得扣除从承运人处收取的佣金。此处的“报酬”指向委托人收取的代理费,不包括从承运

·工伤的发生就会有相关的补助
  工伤的发生就会有相关的补助,那么,在生活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对于医疗补助首先就是向所属企业进行有关材料索要,之后再到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鉴定,有关部门就会依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助,所以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程序的完成,只要拥有有关手续就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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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5 23:22:53: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