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农安律师黄页
 长春律师黄页导航>> 长春市 农安 九台区 榆树 德惠 公主岭 南关区 朝阳区 宽城区 二道区 绿园区 双阳区 长春新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首页 >>律师黄页 >>吉林 >>长春 >>农安律师

  农安律师推荐

农安律师宫洪臣
宫洪臣 律师
18088608306
农安律师关鑫
关鑫 律师
13504481387
农安律师金龙
金龙 律师
13804336831
农安律师刘海波
刘海波 律师
18904311978
农安律师徐强
徐强 律师
13756661029
   >>长春分站
长春律师网首页
长春法律法律咨询
农安律师
农安律师事务所
农安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农安律师
 
  → 咨询须知

 农安律师黄页:
    苏颖艳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
长春市新发路508号
吉林·长春
    王庆春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0层
吉林·长春
    林长宇吉林华港律师事务所
长春市皓月大路1016号
吉林·长春
    关鑫吉林国洋律师事务所
长春市红旗街1536号
吉林·长春
    徐强吉林宇德律师事务所
长春市新疆街2号
吉林·长春
    司明华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811号涵乐园商务大厦七层
吉林·长春
    唐康吉林君浩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1589号
吉林·长春
    孙伟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1599号客管院内
吉林·长春
    莫长军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
吉林长春市人民大街1556号
吉林·长春
    薛磊吉林宇德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疆街2号
吉林·长春
[吉林长春律师加盟] [吉林长春法律网站加盟]

 农安律师咨询
·在我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面,有她的一个朋友就趁我们不注
    在我的朋友的生日聚会上面,有她的一个朋友就趁我们不注

·农安律师热线:18088608306(宫律师) 13504481387(关律师) 

·吉林长春市大禹物业公司雇佣员工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合法吗<BR>
    吉林长春市大禹物业公司雇佣员工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合法吗218.27.216.195


·两人协意:协昏扶养权是男方户口在北京在跳舞时把孩子带走了查无因信找
    两人协意:协昏扶养权是男方户口在北京在跳舞时把孩子带走了查无因信找不到她这种情况下她能在农村上上户??


·对方醉酒侧滑过来与我前车碰撞之后侧滑到我车上
    对方醉酒侧滑过来与我前车碰撞之后侧滑到我车上

·农安律师热线:18088608306(宫律师) 13504481387(关律师) 

·丈夫坐牢,我能否起诉离婚
    我丈夫这几年在外面做生意,欠下很多债,后来他因车借给朋友,朋友开车肇事了,我丈夫进了看守所,拿不出钱赔给伤者,我丈夫做牢了,那么我是否能通过起诉而提出离婚吗,法院能给我判吗,然后离婚后,他在我不知情下欠下的债,我需


·赵律师您好:我这两年人在国外,家里锁门没人住。我
    赵律师您好:我这两年人在国外,家里锁门没人住。我住一楼,我家楼上2~7楼用水不慎,堵塞下水道,所以脏水都从我家厨房的洗菜池水管里反到我家屋里了,我家成了全楼道的下水井了,臭水横流,等我姐姐到我家来的时候才发现。


·想争夺抚养权我32岁没有工作孩子2周岁男孩从出生
    想争夺抚养权我32岁没有工作孩子2周岁男孩从出生到现在都是我自己在照顾

·农安律师热线:18088608306(宫律师) 13504481387(关律师) 

·买房定金给白条收据,不想买了,想要回定金。
    买房定金给白条收据,不想买了,想要回定金。


·在学校门口小店买东西时被同级的孩子冲到面前辱骂,我儿子推开他算先
    我家儿子在上高中,在学校门口小店买东西时被同级的孩子冲到面前辱骂,顺手推开他,然后被他和他的同学拳脚踢10几分钟,?个人),事后儿子在座位上吃他又喊?个同学让我家儿子出来,儿子没出去他又走进来对我儿子殴打,请问是谁的责


·你好,别人欠我钱,想起诉咨询一下
    你好,别人欠我钱,想起诉咨询一下

·农安律师热线:18088608306(宫律师) 13504481387(关律师) 


 农安法律常识
·名誉权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名誉权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

·公司不及时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有哪
  员工来公司工作就是为了赚工资,现在有的公司没有及时发工资,导致员工不想干下去了,想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按时发工资的现象还是很常见的,特别是一些小公司,大公司倒没有这种现象。我国法律有对解除劳动关系这部分内容做了些规定。那么,公司不及时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有哪些依据?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作专业解答。一、公司不及时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

·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作证时间长吗
  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作证时间长吗一、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作证时间长吗?证人作证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证人只需要把自己知道的事情清楚地陈述完毕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

·企业融资企业信用等级对融资有什么影响?
  企业融资企业信用等级对融资有什么影响?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必然要采用各种方式筹集资金。不过,目前我国各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在放款给企业时会参考该企业的信用等级,可见企业的信用等级十分重要。那企业融资企业信用等级对融资有什么影响?一起和我们通过以下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下吧。一、企业融资企业信用等级对融资有什么影响?1、信用评级是企业在金融市场上的“身份证”。在资本市场中企业要运用债券等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时,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信用等级,才能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
  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应该如何拟定(一)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第一条、甲方声明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

·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一、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房高空坠物租客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是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负担任何责任。

·房屋继承无异议诉讼书应该怎么写
  房屋继承无异议诉讼书应该怎么写一、房屋继承无异议诉讼书应该怎么写民事起诉状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住某地某号。身份证号:某某某。被告某某(如上概况)。被告某某(如上概况)。请求事项:判决确认原、被告父亲的遗产位于某地的房屋一套由原告继承,责令被告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事实和理由:原告母亲于某年某月某日已故,父亲某某亦于某年某月某日病故。父母生前于某地有住房一套,死亡前曾多次留下口头遗嘱,明确表示该房由原告继承,被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他人死亡或者是重度残疾,一级医疗事故分为2级分别是甲和乙。一级甲等造成他人死亡。一级乙等造成他人重要器官丧失,其他的器官不能代替或者是器官的丢失,患者存在对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已经不能自理。有下列的情况之一的,就是属于乙等;1.患者已经是植物人状态;2.医疗事故已经造成患者成为一个痴儿或者是重度智力障碍;3.造成患者昏迷,并经过医疗组的鉴定是属于不能恢复的昏迷;4.患者已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
  不少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是通过分居离婚的方式进行的。虽然知道,国家对分居离婚作出了时间要求,但却不清楚究竟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首先要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有特殊的情况。那么,现实中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呢?本文马上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长春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农安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5 23:14:0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