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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 ·故意将其他类别商标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 故意将其他类别商标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
·工地欠材料款起诉流程是什么 工地欠材料款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个好的单位,除了会购买较高的五险一金外,同时单位还会做出一些住房补贴给员工。但此时住房补贴只是给员工个人的,那现实中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一方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书范本 在夫妻离婚之后,因为客观情形会发生变化,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其实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此时离婚之后的夫妻能够协商进行抚养权变更肯定是最好的,这样的情况下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比较小。在充分协商之后需要签订协议书,那么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书该怎么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书范本甲方:(男/女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乙方:(女/男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参与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其中检察院负责提请公诉,并监督整个审判过程,依法履行监督权。因此,检察院有抗诉权,可以针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议。那么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些问题?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之中需要包含宅基地纠纷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解除该合同的理由以及纠纷的解决办法等。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
·如果女的重婚男的犯法吗? 如果女的重婚男的犯法吗?女方重婚的,男方不犯法,但如果男方已经结婚的,那么也同样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
·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 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飞速崛起。但是一部分企业因为经营不当,经济力量不够强大,所以造成了企业的倒闭。企业的倒闭相应的预示着员工的失业。如果老板无力承担公司,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1、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目前绝大多数跑路的老板就是因抱有这样观念而盲目地作出了错误的选择。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有罪。《破产法》第
·比较民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不同? 比较民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不同?一、仲裁范围上1、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2、民事争议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以及非平等主体间的行政争议纠纷。二、管辖范围方面1、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2、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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