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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批捕多久起诉? 一、法律规定不批捕多久起诉?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
·什么样的二手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购买房产是大事,毕竟其中涉及到的价款很高,有些家庭往往是倾尽所有的财产进行购买的。因此,在购买的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也是很要紧的事情。若购买的是二手房,当然签订的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但有的时候这样的合同可能是无效的,那究竟什么样的二手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样的二手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
·如何能把房产的首付部分算为男方自己的 如何能把房产的首付部分算为男方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
·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 一、一方构成重婚罪在哪里起诉重婚罪?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构成重婚罪的情形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
·节假日没有加班是否需支付工资? 节假日没有加班是否需支付工资?1、节假日没有加班需要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不定时类型的职员,在节假日上班不一定能获得加班工资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的批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因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加班加点制度。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实行
·行政处罚怎么撤销 行政处罚怎么撤销行政处罚怎么撤销通常行政决定是合法的,虽然行政处罚可能对公民不利,但行政处罚一旦做出就不能够随意改变。然而如果真的出现行政处罚错误甚至违法的话,那么必须及时向相对人做出撤销决定书,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做出停止执行的决定,从而避免损害公民利益。行政部门有权自行撤销行政处罚,只要相关人员将错误的处罚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做出停止执行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当事人就可以了。首先,需要清楚什么是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刑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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