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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普通员工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
·被人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如果您有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他人使用您的肖像,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因为这已经侵犯了您的肖像权。这样的现象普遍发生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碰到此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为了帮助更多的受害者解决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被人侵犯肖像权怎么办。被人侵犯肖像权怎么办?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
·一、夫妻离婚赔偿有分期的吗? 一、夫妻离婚赔偿有分期的吗?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分期付款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约定分期支付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也就是说,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都会受理。同时,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等侵害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法律上认为过分、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抚恤性赔偿。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以要求赔偿:(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
·农村为什么要实行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1.创建新农村,改变原有的“脏、乱、差”的面貌。以前,在农村建房没有什么规定,都是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建哪儿就建哪儿。这样就造成了不美观、不方便的情况,而且还常出现因为建房的矛盾,邻里破口大骂、大打出手的情况。2.对于之前没有宅基地的新生代农民也可以分到宅基地。如果允许出现一户多宅,那么新生代农民去哪里分到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呢?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可是人是会一直都有的。3.进城农民可获得优惠政策。对于已经进城买房的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能
·交通事故起诉费用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起诉费用谁来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
·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
·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 有的人的家庭比较好,在子女尚未结婚之前,就会由父母为其出资购买一套房产,我们称之为婚前房产。那么实践中,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的,一般情况下在结婚后,这个房产是属于谁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属于谁父母为子女婚前买房以赠与给子女一人为原则的房产归属可分为下列几种情况:1、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父母的出资应当作为是对子女一人的赠与;2、父母提供资助,婚前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子女恋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主要内容 抚养费这一问题是社会中所关注的常用问题,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急速增长,而在于超生的人国家会给予一定的惩罚,则需要上缴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就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主要是中国政府发布的超生所要缴纳的费用标准等问题进行分析,具体内容请看下文分析。一、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自离会有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自离会有工资吗?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应及时足额支付。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二、自动离职怎么发工资?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租赁期限,通常在实际履行的时候,要按照约定好的期限来履行,但是不少租房者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中期退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否终止《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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