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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商局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之地方保护、对侵权获利的疯狂追逐等因素,商标侵权行为不时发生。但商标权被人为划定成“禁”(禁用权)与“行”(专用权)的不一致。在“行”的方面,权利的效力仅及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法第五十一条),但在“禁”的方面,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近似的商标(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这样就造成了商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识别他项权证真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很多证件都是存在着假的状况,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现在关于假证的话也是比较多的,因此是需要进行识别的,比如说他项权证就需要进行一个仔细的辨别,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识别他项权证真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识别他项权证真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他项权证它是由房管部门来进行分发的,因此他项权证上面肯定是有相关部门的盖章,所以一定要识别清楚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房产证上会有"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在没有还清贷
·怀疑配偶重婚刑事自诉可以吗? 怀疑配偶重婚刑事自诉可以吗?怀疑配偶重婚刑事自诉是可以的,首先确定配偶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 ·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 附: ·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奶奶遗嘱没有公证是有效,因为本身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对于遗嘱的这样一种效率方面的规定就没有强调必须要经过公证才能够具体的发生效力,只是说公正的话它是一层更加严重的保护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 交通事小脚趾缺失够伤残吗?交通事小脚趾缺失一般是够伤残的,十级伤残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最终要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
·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 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一、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的后果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八)赔礼道歉。二、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
·自愿加班有加班工资不? 自愿加班有加班工资不?一、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员工自愿加班无须支付加班费(一)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提及延长工时的时候,均使用了“用人单位安排”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强调的是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亦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 借款要约定一定的利息是符合道德、法律的要求的,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债权人碍于情面,会选择口头表述,而不是将该利息约定书面表达出来,以致给自己带来了纠纷。那么,实践中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呢,换句话讲,借款双方忘了约定利息咋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如何处理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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