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中原区莲湖街道律师黄页
 郑州律师黄页导航>> 郑州市 中牟 巩义 荥阳 新密 新郑 登封 中原区 二七区 管城区 金水区 上街区 惠济区 郑东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河南 >>郑州 >>中原区莲湖街道律师

  中原区律师推荐

莲湖街道律师周梦诗
周梦诗 律师
莲湖街道律师李福生
李福生 律师
13803997660
莲湖街道律师师兵
师兵 律师
18805908736
莲湖街道律师崔华
崔华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38567605
   >>郑州分站
郑州律师
中原区律师
中原区律师事务所
中原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中原区律师
 
  → 咨询须知

 中原区律师黄页:
    王彩阁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东风路18号金成国际广场6号楼东单元25层
河南·郑州
    师兵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壹号1802室
河南·郑州
    刘宏胜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
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一号大厦11楼1号
河南·郑州
    徐跃丹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六楼西户
河南·郑州
    王彦群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文化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金国商厦19-21楼
河南·郑州
    李敬伟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健康路168号华林广场B栋12楼
河南·郑州
    张书正河南恪法律师事务所
河南郑州市文化路104号(文化路红旗路交叉口西南角)
河南·郑州
    沈红涛河南大公匡法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陇海中路34号
河南·郑州
    景伟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千禧大厦(玉米楼)11楼。
河南·郑州
    崔华河南超图律师事务所
河南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18号华亚广场4单元902室(地铁1号线五一公园站C口向东50米)
河南·郑州
[河南郑州律师加盟] [河南郑州法律网站加盟]

 中原区法律咨询
·你好,可以咨询下离婚事件吗?
    你好,可以咨询下离婚事件吗?

·中原区莲湖街道律师热线:(周律师) 13803997660(李律师) 

·身份证被法院拉黑,可以乘坐动车D字头二等座吗
    身份证被法院拉黑,可以乘坐动车D字头二等座吗


·有个朋友借我2000元说过几天给,这都三个月过了。都
    有个朋友借我2000元说过几天给,这都三个月过了。都没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遇到这情况,我也是无语,律师说金额不大,让我看开点,为这点钱,没必要打官司,浪费时间,我就是想出口气,如果人都像他这样。以后人与人之间一点都


·我看过你给人打过官司,求你了谢谢
    我看过你给人打过官司,求你了谢谢

·中原区莲湖街道律师热线:(周律师) 13803997660(李律师) 

·女方现在住在医院,可以离婚吗?
    女方现在住在医院,可以离婚吗?115.51.135.219


·男人打女人多次,打过后,并且还摔东西,烧女人的衣服,
    男人打女人多次,打过后,并且还摔东西,烧女人的衣服,可以起诉离婚吗


·咨询无休止的电话骚扰
    我太康县人,离过婚,现交一男友他也离过婚,我们也算情投意合,自从我们交往开始就有一女的经常打电话骚扰我和我的家人,两年来一直这样,现在就连我七十多岁的父母也时不时的被她骚扰,而且每次电话都是半夜。我已经被她折磨的没

·中原区莲湖街道律师热线:(周律师) 13803997660(李律师) 

·咨询,律师:您好!!我有一事想请教一下!如果想要离婚起诉的话
    律师:您好!!我有一事想请教一下!如果想要离婚起诉的话,必须得要有结婚证才可以吗?如果对方就是不给,那,我就只能这么拖着了吗?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吗?谢谢!!


·设施维护协议,我单位承接了交通设施全年维护工程
    我公司承接了交通设施全年维护工程,现在要拟用一份合同还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农村宅基地一女两嫁纠高难
    我在村里拥有一块典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可另一个村民也现在都同时要占那块地,这些宅基地房产证还是上一届领导班子搞的现在上一届领导班子散了换了以前的支书也去世了而另一个村民也很困难家里两个儿子都长大了村里现在调解不了原因

·中原区莲湖街道律师热线:(周律师) 13803997660(李律师) 


 中原区法律常识
·耳朵受到噪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的总类很多,有些人从事的工作每天需要在分贝很高的地方工作。时间长了,听力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这个时候公司跟你接触劳动合同了该怎么办呢?今天和我们一起来看看耳朵受到噪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呢?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一、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一)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特别管辖规定: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样办理
  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应该怎样办理《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第2款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

·公司法股东表决的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表决的原则是什么?公司的重要事项通过股东会议进行商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没有其他规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表决的权利,一表决权等值于一股份。也有持有资本多的股东都赞同议案才能通过的情况和其他特殊情况。无论何种方式,都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以下是《公司法》股东表决的原则的具体法规:一、公司表决制度(一)《公司法》第48条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四十五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判几年
  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判几年一、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判几年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非法行医罪的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

·离婚怎么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怎么夺孩子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二、抚养权的认定原则1、两周岁以下

·打架致人轻伤批捕后多久能结案
  一、打架致人轻伤批捕后多久能结案?打架致人轻伤批捕后会在五至六个月结案,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结案时间最长会在二年左右。而且,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

·水污染防治法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法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最近几年,我国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非常大,尤其是针对水污染,不仅有专门法律条文,还有相关部门的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治理水污染的法律依据,为执法者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水污染防治法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掌握吧。水污染防治法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

·遗赠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公民生前要是想要将自己的财产,在其时候赠送个他人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此时,一般被赠与的人都不是继承人。同时,作出的遗赠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会有效。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遗赠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赠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

 郑州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中原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9 2:41:08:19326.
秦岭路街道 桐柏路街道 林山寨街道 航海西路街道 汝河路街道 棉纺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