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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公婚内出轨,现在想要好好过日子,我还是不相信他,所以,我要和他签一份协议书,内容是:如果他再次出轨,家里的房子,孩子都归我所有,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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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律师,您好,我的案子在执行阶段,现在执行遇到些问题,不知怎么办好,想向您咨询一下,谢谢!


·我有一个牛圈和养殖大棚,两间房子盖了快二十年了里面有
    我有一个牛圈和养殖大棚,两间房子盖了快二十年了里面有简单家具,当时就因为村上指定养殖区没办手续,现在被征迁办强拆偷拆了,我在昌吉住没有告知本人夷为平地了,我还有房子照片和邻居为证,能有把握起诉村委会和征迁办吗?


·急。急胳膊被打断,过两天拍的片子还能算做证据吗
    家人和邻居发生纠纷胳膊被打断,当天拍片子显示骨头断了,但是没有病例,第三天去正规医院做检查,打人者不承认是当天打的,法院也不会把他当做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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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孟律师,我老公在乌鲁木齐公安局沙依巴克区经济犯罪大队的人关在看守所,说是刑事拘留,因为走私电子烟,问我的地址要寄什么通知给我,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吗?我能见当事人吗?我是在老家等寄的通知,还是要亲自去新疆


·我要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签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通过中介看了一套二手房,快要签合同了,以前没有买过房子,不知道中介靠不靠谱。如果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该怎样规避风险,保障自身权益?


·给一个战友以前打过借条,现在他起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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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啊,我想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刚满2周岁,父方没有稳定工作无业,并且居住在农村,而我在本市有常年固定工作,收入,我想问问是否能有机遇把孩子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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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别人欠我22万元,是2017年1月20日写的借条,我要钱他都各种借口推辞,现在我想通过起诉拿回来,请问我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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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律师,你好请你看见留言,请及时回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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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山街道法律常识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一、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

·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1?、证据收集的主体执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证据必须由司法人员和当事人依据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2?、证据收集的要求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其收集的要求如下:(1)证据收集和提供的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性因为证据的收集和提供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通常来讲是直到孩子18周岁,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具体支付的范围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还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关于抚养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支付数额,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在双方商定的数额之后就可以对于支付方式来进一步的明确。二、具体支付方式:1.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支付,应当定期给付,具体的期限可以双方按照

·抢劫6万从犯怎么量刑
  抢劫罪是行为犯罪,跟金额没有关系。涉嫌抢劫罪,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定罪量刑,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

·拘留37天一定会批捕吗?
  拘留37天一定会批捕吗?当事人刑拘第37天不一定会批捕,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时间和一些鉴定的时间。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时间和一些鉴定的时间。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
·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是怎
  如果非原生家庭,当事人没有了行为能力之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呢?对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参考。一、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财产,或者转移财产至子女名下的行为,此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转让,法官可以追回财产,继续执行。二、《合同法》相关规定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先清偿的顺序是如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

·一、离婚财产补偿帮助的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补偿帮助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应掌握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时间上的条件。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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