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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公寓交了首付50%结果贷款被拒,现在给开发商凑房款把原来的房子卖了,但现在办理手续房款还没下来应该再有最多半个月,公寓这边开发商说要清退房源首付款不退!


·土地买卖纠纷,我是普通农民
    我是普通农民,为了我家六口人的生活保障,特向法律咨询,我老婆和一个孩子的土地早就应该得的,排号排到我这应该得地,结果让队长给掉包给了别人,一直到现在没地,现在我村卖地了,都是好耕地,早就找政府解决,政府就脱着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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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律师你好:我和丈夫因为两地分居缺乏沟通又因经济纠纷矛盾提出离婚,现在两出房产,部队专业费分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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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宁波永新光学股份公司上班,湖北的,因在疫情期间在老家隔离,3月份没有上班,三月份也没有发工资,我想问一下这种状况有没有工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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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闯民宅多久报案失效?
  私闯民宅多久报案失效?私闯民宅两年报案失效,私闯民宅罪报案期限是两年,一般在发现后即可报案,最长不得超出诉讼案件的诉讼期限,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诉讼案件的诉讼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如果私闯民宅犯罪事实发生后的两年内没有提出诉讼行为,则诉讼期限无效。私闯民宅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

·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
  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由社区矫正机构,即司法局或司法所,不是社区,也不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
·被判死刑多久后被执行?
  被判死刑多久后被执行?被判死刑一周以内被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二、死刑执行的要求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

·欠债不还处理方法有哪些
  可以说大多数的人都遇到过欠债不还的情况,而此时却也让自己很为头疼,毕竟自己的钱也是辛苦挣来的,就这样借出去之后就收不回来了,相信您都会觉得不甘心。那要想解决这样的问题,具体可以采取怎样的方法呢?本站我们带来欠债不还处理方法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一、个人欠债不还处理方法有哪些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是怎样的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
·疫情期间传播虚假信息是犯罪吗
  疫情期间上报虚假信息,涉嫌瞒报疫情,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依据:(1)《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第一百一十五条:

·山东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侵犯他人财产类的犯罪当中,抢夺罪也是不能忽略的,虽然在抢夺的过程中也会使用到一定的暴力,但此时往往是针对被抢夺的财物作出,强度也不算很大。而在不同的省市,对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可以说还是有些不同。那其中山东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山东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2014年6月5日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一、抚养费纠纷判决不执行怎么办?
  一、抚养费纠纷判决不执行怎么办?义务人不执行法院支付抚养费判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示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等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的例外情形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况。工伤认定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二、鉴定程序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
·行政处罚法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在行政处罚法当中确实是规定了行政处罚听证,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程序在处理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经过一种行政听证,这个听证程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比较陌生,因此他们想知道。行政处罚法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法听证办法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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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9 2:04:22:1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