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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谁制定的 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最高
·离婚为分割财产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为分割财产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
·期待利益的范围包含哪些 期待利益的范围包含哪些一、期待利益的范围包含哪些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所谓信赖利益是指合同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完满履行合同的信赖而为的利益的支出。二、期待利益的特点作为一种合同利益的构成要素之一,相比较于信赖利益或其他利益而言,期待利益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1)未来性。期待利益是一种将来利益,是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订立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工程质量一向都是十分重要的它与人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那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呢?保证金是对工程建设时出现不遵守合同规定或是不符合建设标准出现质量缺陷情况下的维修金,由此看出我们在工程建设中须承担自身责任。下文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资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资料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6、律师事务所函;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8、担保函;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孝感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和总数,我国在上个世纪就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国策。而在计划生育的大的范围之下总会有少数人违反相关规定,一个家庭生育超过规定数量的孩子,为了对这些行为予以惩罚会对违反规定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以下我们就对孝感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相关了解。一、社会抚养费概念和特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
·自白任意规则应用条件是什么? 自白任意规则应有条件是什么?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证据能力;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根据自自规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于控方举出的违反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如果辩护方表示异议的,法官应当禁止控方向法庭提交该证据,并不得以该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但是,需要指出的
·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 协商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公司单方面通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是口头通知,不是书面通知,这个是否拥有法律效应,那么通知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合同解除的情形是什么?相信朋友们在生活中也遇到过这种难题,下面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协商解除合同是否要通知协商解除合同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达成解除的合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无条件地解除。双方协议行为不需要通知,因为通知是单方的告知行为。达成协议本身就包含
·股东如果要撤股怎么办? 股东如果要撤股怎么办?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达到退股目的。如果是合伙企业则可以依法进行内部转让或者退伙。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可以在股东之间协议转让,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权,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可以转让股份。可以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转让份额,或者退伙。二、《中华人民共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 工人干活的时候,如果不慎受伤的,属于因工受伤,单位应该为其申报工伤认定。可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单位,在给工人少量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工人对此不服的,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后能不能申仲裁?应当承认劳动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但在工伤行政认定行为生效后再申请对劳动关系仲裁的,不利于行政稳定及效率。这涉及行政效率与民事权利保护的权衡,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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