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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 经营一家企业或者个体户的合法凭证就是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会被工商部门查处,无法经营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因此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必须积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按照规定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操作即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哪些因素 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哪些因素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首先包括了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只有当刑法分则明确要求行为人对犯罪的时间、地点和
·单位行贿罪共犯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代社会非常的提倡廉洁,因此对于一些贪污行贿的犯罪打击力度是十分严厉的。甚至于有很多的学者认为行贿罪,也应当和受贿罪一样判出相关严厉的处罚。同时存在单位行贿罪的共犯,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单位行贿罪共犯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单位行贿罪共犯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就单位行贿罪的共同犯罪而言,在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共同行贿犯罪。其特点是:(1)参与共同行贿的主体都是单位,所有具体实施人都是为实现其单位的意志而进行的
·公司注册的资金可以退不? 公司注册的资金可以退不?注册公司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注册公司是要经过深思熟虑的,毕竟这涉及到很多法律知识,而在注册之前肯定要思考很多问题,比如公司注册的资金可以退不?注册公司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将在下文中详细分析这两个问题。一、公司注册的资金可以退不?如果是注册资金的话肯定是不会退的,因为你公司的注册资金本身就是你的,只是在办理营业执照开户验资的时候,让银行验证一下你账户上的钱的数额,验证完之后银行会在你营业执照上写上具体资金的额度,然 ·刑法中以什么标准量刑? 刑法中以什么标准量刑?刑法的量刑标准,一般是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以及造成的犯罪后果来进行量刑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这一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二、犯罪事实的认定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条件有哪些? 民法总则里对于死亡是有规定的,通常我们所说的死亡就是指一个人的身体停止一切生理活动。但是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条件和我们常说的死亡却有所区别。对于民法总则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样的?与人们常说的死亡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下面我们看一下民法总则宣告死亡的条件《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
·预期违约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继续履行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3)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哪些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哪些1)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内容做详细规定,以避免一些恶意的房东借机不退押金或少退。3)合租房的对象最好是找和自己志趣、爱好相同的一些朋友、同事、同学,大家彼此熟悉了解,合租一套住房可以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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