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松岭区律师黄页
 大兴安岭律师黄页导航>> 大兴安岭市 呼玛 塔河 漠河 加格达奇区 松岭区 新林区 呼中区 
 首页 >>律师黄页 >>黑龙江 >>大兴安岭 >>松岭区律师

  松岭区律师推荐

松岭区律师崔鹰
崔鹰 律师
13039908634
   >>大兴安岭分站
大兴安岭律师网首页
大兴安岭法律法律咨询
松岭区律师
松岭区律师事务所
松岭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热心律师

 
 松岭区律师
 
  → 咨询须知

 松岭区律师黄页:
    崔鹰黑龙江洪浩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站前兴安宾馆二楼
黑龙江·大兴安岭
[黑龙江大兴安岭律师加盟] [黑龙江大兴安岭法律网站加盟]

 松岭区律师咨询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师一下情感问题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师一下情感问题

·松岭区律师热线:13039908634(崔律师) 

·你好,我家是牡丹江市*民区的,原来做苗圃的,于201
    你好,我家是牡丹江市*民区的,原来做苗圃的,于2012年动迁了,由上海绿地集团开发,市棚廉办征收,附属物补偿共310万,由于开发商资金问题只给了80万,剩下的拿商品房调换,我家同意了,要了两个住宅,三个门市。住宅已经交付7年了


·我们公司是新公司没注册呢,招聘都是以老板以前的注册公司招聘的
    我们公司是新公司没注册呢,招聘都是以老板以前的注册公司招聘的,而且也没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的私营企业我可以要求法定假日三薪、工资双倍补偿和正常休息日吗?


·律师您好,我父亲去世了,名下一套房产,改成我妈的名字
    律师您好,我父亲去世了,名下一套房产,改成我妈的名字需要钱吗?我们家现在就剩我和我姐两个女儿,我们放弃不分房产,给我母亲,还有一个情况我哥去年去世了他还有一个儿子,这房子怎么改名能花钱少,如果现在改我侄子的名字是不

·松岭区律师热线:13039908634(崔律师) 

·请问一下欠条的有效期限,请问一下欠条的有效期限
    请问一下欠条的有效期限


·租房,合同书,有法律效益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些天租的房子,每季度交一次款,可是我现在想要退房因为太吵,可是房东不退我其余的房租,我还能要回其他的钱么?我现在住的时间还不满一个月么热切房东的房子也是租的。请问我们双方签的合同有法律效益么


·过了试用期用工单位不给试用期3天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过了试用期用工单位不给试用期3天工资我该怎么办122.159.163.212

·松岭区律师热线:13039908634(崔律师) 

·大概能花多少钱?如果结婚的时候女方家没花钱,
    大概能花多少钱?如果结婚的时候女方家没花钱,


·2020年4月农民耕地上温室大棚,及房子,果树。在未
    2020年4月农民耕地上温室大棚,及房子,果树。在未经农民同意被开商强行推倒破坏,致今政府不给解决,一直找各种理由推拖,希望得到法律帮住。


·关于房产成交后,原业主要求延迟迁出户口的问题
    关于房产成交后,原业主要求延迟迁出户口的问题业主态度比较强硬,只愿意抵押一万块在我这里,我可以在补充条款上写清楚如何赔偿等,但我还是觉得不保险,到时找不到人野不知道向什么部门求助,因为对方卖房之后就不知道人在何方了,现在我

·松岭区律师热线:13039908634(崔律师) 


 松岭区法律常识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
  赠送股权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有哪些?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疗产品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要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而引起的民事侵权纠纷。患者一方是指在诊疗活动中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害的患者,或者患者死亡的,是指依法由患者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患者的近亲属。医疗产品是指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医疗损害鉴定第十三条(医疗损害鉴定启动、交费和不配合鉴定的诉讼后果)当事人可以申请进

·提高诉讼标的费用是合法的行为吗
  一、提高诉讼标的是合法的行为吗合法的,诉讼费是根据标的进行收费的。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法院裁判的对象。二、诉讼标的和案由的区别民事案由和诉讼标的都旨在固定纠纷,帮助人们认识纠纷的本质,它们都在框定原告起诉的对象,法院裁决的对象,二者都是民事诉讼领域的研究对象。民事案件的案由,是指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判决中体现当事人请求法院裁判事项的概括性描述。案由实际上是诉讼标的在判决上的宣示。因此

·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六)盗窃罪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二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所列情形之一且数额达到较大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1、编制/论证/确定招标文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技术需求确定后五日内编制/论证/确定招标文件,重大项目要组织相关专家就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报采购办备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除须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外,还须载明项目预算金额。2、投标截止期招标文件确定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市指定媒体(5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必须同

·酒后驾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生活中我们
  酒后驾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酒后不开车的话语,但是会有人酒后驾车,并且还是醉驾行为,醉驾状态下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仅给自己造成损失,更多的是给他人造成损失,那醉驾5年内可以提前获得驾照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醉驾5年内可以提前获得驾照吗?不可以的,要依法处理。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年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
·拘留刑诉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体系十分健全,比如说,为了辅助刑法执行,特地制定了刑事诉讼法。而拘留作为一种强制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有明确规定。那么,我国的拘留刑诉法是如何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事诉讼法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

·一、公司倒闭还有代通知金吗?
  一、公司倒闭还有代通知金吗?只要公司在倒闭前提前通知就不需要支付员工代通知金。1、用人单位提前解散,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2、代通知金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方可适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的,会对其进行呼气测试,对于严重的,还要抽血检测。交警判断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构成醉驾,主要是依据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机动车醉驾酒精含量是多少?我们听听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机动车醉驾酒精含量是多少?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大兴安岭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松岭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9 1:54:13:1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