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南圣镇律师黄页
 五指山律师黄页导航>> 通什镇 南圣镇 毛阳镇 番阳镇 水满乡 畅好乡 毛道乡 
 首页 >>律师黄页 >>海南 >>五指山 >>南圣镇律师

  南圣镇律师推荐

   >>五指山分站
五指山律师网首页
五指山法律法律咨询
南圣镇律师
南圣镇律师事务所
南圣镇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热心律师


 
 南圣镇律师
 
  → 咨询须知

 南圣镇律师黄页:
[海南五指山律师加盟] [海南五指山法律网站加盟]

 南圣镇律师咨询
·逃跑之后有自首,这样会影响孩子当兵吗??l
    逃跑之后有自首,这样会影响孩子当兵吗??l

·南圣镇律师热线:

·非正常死,我与父母在今月底去家具城购物
    我与父母在今月底去家具城购物,买完东西后我们在商场门外往自家车上装货物时,有两个亲人已我父亲当路为由,与我们发生了争执打架(事实上他们违反了商场规定车辆是不容许驶入商场内的,他们从商场里往外出车,也就是说他们错在先


·土地征地赔款写了别人的名字,这笔钱如何协调追回
    土地征地赔款写了别人的名字,这笔钱如何协调追回


·请问办理新自建房产证需收回土地证等证件吗?
    请问办理新自建房产证需收回土地证等证件吗?

·南圣镇律师热线:

·我想离职但工厂不结工资,有这个说法吗?劳动法有个吗?
    我想离职但工厂不结工资,有这个说法吗?劳动法有个吗?


·这属于医疗事故吗?,有一患者在我处打了一针
    有一患者在我处打了一针,而又在打完针20多个小时以后死亡,请问一下,这和我处有什么关联吗?我们这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呢?我们有什么责任吗?


·我的电动车被撞了怎么办呀
    你好我是逆向骑电动车的我被他给撞了我的速度很慢,结果他飞了也受了点小伤。我报警了交警来了就给我开了个单子在拍了照就把我们的车就拖走了。说是等他病看完了到管委会去处理,那单子也没有注明我是全责,只有我违反了哪几条几条

·南圣镇律师热线:

·收到一张黄埔区福州路寄来的家属通知书,这个人会关在哪
    收到一张黄埔区福州路寄来的家属通知书,这个人会关在哪个拘留所呢


·关于诈骗罪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有人用假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向我借了10万快钱(但当时我并不知道是假的)直到我要他还款他搞失踪,然后我去鉴定了一下说是假的,我现在已经报案了,但我想保证我自己被骗的能被追缴,请问可以直接刑事附带民事吗?


·欠钱的人跑了,联系不到了,但有签字印手印的欠条,有身份证复印件,
    欠钱的人跑了,联系不到了,但有签字印手印的欠条,有身份证复印件,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拿回欠款?谢谢118.195.132.49

·南圣镇律师热线:


 南圣镇法律常识
·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对于人身损害,需要先进行了相应的伤情鉴定后,才能作出进一步的赔偿。那么这个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
·赡养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如何调解赡养纠纷?
  不少纠纷的处理方式中都有调解,而进行调解往往是由第三方主持的。为了保证能够调解解决纠纷,需要注意一下调解中的技巧。那么对于赡养纠纷来讲,调解技巧都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做好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是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是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赡养纠纷固有的特点对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尽量减少对调解工作的不利影响,以期做到提高赡养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切实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比例是有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的数额标准则没有做出统一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

·最新河源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认为,抢夺公私财物要是数额不大,并且情节显著轻微的话,则不构成犯罪。由此可见,要构成抢劫罪,必须要满足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各个地区在这方面的规定不太一样,也就导致了最后的具体量刑有一定的差距。今天,我们为您带来河源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
  胎儿继承权继承法的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胎儿未出生即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由原继承人分配;2、胎儿出生后死亡的,此时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转化为胎儿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3、胎儿出生后存活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继承,为胎儿享有的财产。二、相关知识的规定怎么样的?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要注意的问题:在分割遗产

·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都想得到子女的抚养权,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法律对这反面的规定十分严格。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怎么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

·工伤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然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二、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五指山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南圣镇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9 1:36:59:1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