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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 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伴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日异繁荣的步伐,农村家庭内部成员由于结婚、生子、离异、再婚等等问题需要进行签订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同时,也需要对承包地分割经营,保持日常的生活劳作,防范家庭内部成员分割承包地的矛盾扩大,维护家庭和谐生活。今天,我们为您讲解有关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是怎样的。一、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分户是由于家庭内部成员关系变化对家庭内部拥有的宅基地,和承包经营土地进行法律上 ·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实践中也是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而一旦认定租房合同无效的话,那么肯定也就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了。那现实中,常见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是什么?您都明白的是,合同的权利以及义务是相对的,拥有权利并将承担义务,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国规定了不安抗辩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步骤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第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第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第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
·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 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说到行政法,很多人以为离我们生活很远,其实行政法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刻能体现。特别是《行政许可法》,更是跟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那么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不适用行政许可法的有哪些?下面我们将整理相关知识和法律规定,供您阅读。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其特征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因行政相对人准备从事某项活动而主动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
·刑诉法的近亲属是哪些?有什么权利义务? 刑诉法的近亲属是哪些?有什么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都是我们的近亲属,不过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又不一样。而三大诉讼法中关于近亲属的界定是不一样,刑诉法的近亲属指的是哪些人呢?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近亲属的区别。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抽象犯与危险犯的区别有哪些? 抽象犯与危险犯的区别有哪些?抽象犯与危险犯的区别肯定是有的;1、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2、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3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此种情况下,按照一般交通肇事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法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是
·一、离婚最新抚养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最新抚养标准是什么?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支付年限是多久?“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呢?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呢?一般是在工作期间内劳动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下,才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一旦确认构成工伤事故的,那么之后就可以按照法律中对工伤事故的规定来处理了。而这个认定工伤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本站我们整理认定工伤的程序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1、工伤认定申请(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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