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景东律师黄页: |
景东律师咨询 |
景东法律常识 |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团成员的、林地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买卖的土地等等。另外,土地证是经过从下到上多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的使用证明。有了土地证才能办理房产证。没有通过审批的就不能办理土地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目前,经常会发生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医生未能及时医治好患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通常就会引起争议,这时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当地卫生局进行争议处理的。那么,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呢?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受理材料1、《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3、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提交身份证;4、患者无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时必须要出具的法律文书,原则上是当场作出,然后直接送达给当事人。但实践中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当场直接送达,因此就要采取其他的送达方式。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
·不适用假释的对象是怎么样的? 一、不适用假释的对象是怎么样的?不适用假释的对象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所谓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1、不管对累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什么时候处理违章比较合适? 什么时候处理违章比较合适?违章几乎是每个司机都会遇到的问题,处理违章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如果不进行违章处理,有可能不能上路。交通违章处罚时有两种情况,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发生违章行为后,需要进行处理,什么时候处理违章比较合适?一、什么时候处理违章比较合适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掉,逾期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交通肇事逃逸会有哪些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会有哪些后果?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有期徒刑≥7年,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有
·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教唆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进行犯罪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也给被教唆人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此时成立教唆犯的,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罚。那么我国关于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则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
·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 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一、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
·工伤鉴定等级后厂方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鉴定等级后厂方不赔偿怎么办?职工受到工伤后,厂方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2、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3、单位不承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