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耿马律师黄页: |
耿马律师咨询 |
耿马法律常识 |
·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每一位职工所关注的合同,任何人在入职某家企业公司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主要是为了能够在日后工作时候双方中的一方毁约而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也对劳动关系仲裁有着一定的说明,那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
·修村道强行占地怎么办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纠正违法征地行为,维护合法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行占用、征收个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法律程序,给予相关权利人补偿之后,才能征收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
·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 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一个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会用到大量资金,这时出于融资的需要,公司可以公开发行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公司要想顺利发行债券,除了具备一定条件外,还要向主管部门请求,得到批复后才可以。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简单做个了解。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企业,根据电力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所有权并没有期限。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仅70年,并且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始计算,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近几年,陕西省因为公益设施的建设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越来越多。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陕西省被征地人员来说,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被您广泛关注。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内容,欢迎您阅读了解。一、《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 ·一、诉讼离婚要缴纳多少钱? 一、诉讼离婚要缴纳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
·影响司法鉴定机构效力的主要因素 我国建立了规范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对鉴定人员的执业职格、鉴定机构的办理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司法鉴定的结果的专业性、真实性。那么影响司法鉴定机构效力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相关的解答。一、影响司法鉴定机构效力的主要因素诉讼证据的特征是由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因素构成的。这三个因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一)合格主体
·收赃金额是物品的原价吗 不是按原价,也不是按销赃后的价值,而是经评估后再销赃时的物品实际价值计算。比如盗窃的东西按盗窃时的市场价应当是10万,但销赃时低价卖了3万,那么应当按10万计算犯罪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
·法律的分类多种多样,比如有行政法、经济法 法律的分类多种多样,比如有行政法、经济法等,还可按照国际分,可分为国际法、国内法等。无论是那一种分类方式,都会有许许多多分支,不同种类的分类下面有具体的法律名称,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按法律定义建筑法属于什么法。按法律定义建筑法属于什么法严格按照法律定义来说,建筑法属于行政法,不属于经济法。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
·湖北仙粼克扣工资去哪里处理? 湖北仙粼克扣工资去哪里处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二、法律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