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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继承人的继承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要是确认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特定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呢?现在,我们总结了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二
·起诉到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到离婚多长时间开庭?起诉到离婚大概十几天半个月的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由此,当事人起诉离
·企业破产要不要解除租赁合同 企业破产要不要解除租赁合同1.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的情况。企业破产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停止生产经营,破产企业作为承租人所签租赁合同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严格讲也应当解除。如果破产企业继续生产经营,且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符合破产企业的整体利益,那么可以有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并变更合同的主体为管理人。管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作为公益债务处理,而不能简单让对方当事人申报债权。2.破产企业作为出租人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有哪些? 为了减少乃至防止刑事犯罪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多项刑事法律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设定了多项罪名。在各社会主体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他人实施的违法行为的侵害时,会向相关司法机关举报,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会被受理的,只有满足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的案件才会被司法机关受理。犯罪构成的要件要素:(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私募基金多少起认购? 私募基金多少起认购? 一、私募基金认购金额 根据证监会第105号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二、私募基金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 认购费为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时需要一次性缴纳的费用,认购
·结婚三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三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分《民法典》对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有具体规定:1、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第10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交通事故赔付误工费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赔付误工费多少天?按实际情况,对于误工根据并不根据休养的天数进行确定的,误工费用的确定是根据误工的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对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所以具体的误工时间请自行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
·人防工程临空墙是什么? 人防工程临空墙是什么人防工程和人防工程临空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少接触的建筑词汇,但在人们生活中特别是发生紧急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其实在生活中,政府在规划建设时可能预留了人防工程的建筑,且建设了临空墙,那么究竟人防工程临空墙是什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人民防空地下室1、作用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同时还具有在紧急时刻储存粮食淡水的作用。2、概述人防工事的一种,包括外墙、缓冲墙、防
·拆迁企业赔偿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拆迁企业赔偿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一、厂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在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1、设备搬迁安装费;2、设备重置成新价;3、停产、停业补偿。二、厂房拆迁的补偿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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