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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已签订居间合同,接受定金,事后又不想卖房,是否属于违约! 我于近日看中一居室的房子,于是与卖方,中介,三方签订了居间合同。合同规定了房价,并且支付了1W的定金。合同违约退一赔一,另外支付中介费。事后卖方由于受到别家中介公司挑拨,死活不肯卖了,其实是听到能更高价卖出。我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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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如何分担双方责任 律师们好;我目前出了点意外,想请教一下你事情是这样的:天前去了一个个人的仓库,仓库本是一层的,被隔成了两层,而上层没有任何护我上去看货的时候不小心没站稳从上面摔了下来,现在导致右手骨折,底尾骨受伤,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如 ·甘宁镇律师热线:15213555000(吴律师) 13310269989(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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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可能会遇到什么样的纠纷 一般进行小东西的交易都容易产生纠纷,更何况是买房。而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就比较紧张。那么实践中,通常买房可能会遇到什么样的纠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买房可能会遇到什么样的纠纷(一)逾期不能正常交付型。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示范文本第九条有关于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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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那么,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请看下文分析。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408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解除劳动合同送达时本人拒绝签收怎样说明? 解除劳动合同送达时本人拒绝签收怎样说明?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如果本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向用人单位说明具体原因,并提交书面的异议,可以申请仲裁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至于员工拒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但是用人单位要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已经送达劳动者。如张贴于告示栏,又或者是送达时进行录音。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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