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鼓楼区黄楼律师黄页
 徐州律师黄页导航>> 徐州市 新沂 邳州 丰县 沛县 铜山区 睢宁 鼓楼区 云龙区 泉山区 贾汪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徐州新城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徐州 >>鼓楼区黄楼律师

  律师推荐

黄楼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黄楼律师赵洋洋
赵洋洋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黄楼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5905132222
黄楼律师李赋宁
李赋宁 律师
黄楼律师程富强
程富强 律师
黄楼律师李相前
李相前 律师
黄楼律师张涛
张涛 律师
   >>徐州分站
徐州律师
鼓楼区律师
鼓楼区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鼓楼区律师
 
  → 咨询须知

 鼓楼区律师黄页:
    张涛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
江苏徐州市泉山区江苏省科技城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大厦51
江苏·徐州
    赵娟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江苏徐州沛县正阳南路26号
江苏·徐州
    张昭江苏古彭大众律师事务所
徐州市建国西路79号嘉宏大厦4楼
江苏·徐州
    王德顺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
徐州市解放南路103号戏马台写字楼502室
江苏·徐州
    邢文强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沛县正阳南路26号
江苏·徐州
    王小卫江苏盛仪律师事务所
江苏徐州淮海西路61号401室
江苏·徐州
    刘忠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江苏沛县正阳南路26号院内南二楼
江苏·徐州
    刘敏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
江苏徐州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11楼
江苏·徐州
    赵萱江苏清正苑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解放南路4-5号三楼
江苏·徐州
    尹建军江苏宝同德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南侧
江苏·徐州
[江苏徐州律师加盟] [江苏徐州法律网站加盟]

 鼓楼区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想超车,直接撞到我车上,现在对方不管,就说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对方想超车,直接撞到我车上,现在对方不管,就说保险公司赔,一直不

·鼓楼区黄楼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我需要帮助,有在的吗
    我在厂里上班,还没过试用期,想离职,不批准,感冒发烧了病假也没有,然后在2号我就矿工了,他们公司是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积5天以上,会除名,离职,我老乡和我一样的情形,要超过3天后才可以找他们拿离职单,签字,我在一个礼


·你好,律师,我咨询一下,我们98年分地,我们就没捞着
    你好,律师,我咨询一下,我们98年分地,我们就没捞着地,人没在此地,在外地打工,找领导,领导说再分地的,你看律师,你看这事怎么办?我是,乾安县,的人


·我个人补?604的养老保险,补交金额?003632元
    我个人补?604的养老保险,补交金额?003632元

·鼓楼区黄楼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再审申请一定要生效证明吗?
    再审申请一定要生效证明吗?


·集体土地房产纠纷安置问题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在泰兴有两处房产,一处是我母亲单独一户,另一处户主是我,但是产权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已经过世,产权没有变更。后来在我母亲的要求下,我将父亲的那部分继承权放弃并送给了她,现在房子的所有权


·山西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的审判标准??
    山西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的审判标准??lin

·鼓楼区黄楼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我爱人今治病自己花了八万二次报销多少
    我爱人今治病自己花了八万二次报销多少


·省道边土地征用该如何补偿
    324省道睢宁县八里段被地产商征用开发两侧各100米只补偿85米说路边15米是国家的不予补偿求准确具有法律依据的答案还有补偿款该如何分配&nbs


·欠货款赖着不还
    我是南京的一家加工厂,6月底和新沂杰盛纺织品公司签的一份合同,金额不到三万元,货送了,发票也给他们了,到现在他们工人都不上班一个月了,法人是老外,又不在国内,请教各位,有什么好方法让他们及时付款?122.88.17.47

·鼓楼区黄楼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15905132222(刘律师) 


 鼓楼区法律常识
·规定的减刑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减刑,一般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那么,规定的减刑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呢,而减刑的程序又是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一、规定的减刑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按照法律规定,增值税的缴纳主体分为普通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额,并且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如果企业在纳税方面出现问题,要经过辅导教育的,那么《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列举的这篇文章具体学习下。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
  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受移送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送交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申请执行人为申请人,被执行人为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被执行人为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双方均为申请人。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在此前的执行程

·员工辞职提前通知单位是必须的吗
  我们发现有很多劳动者不管是处于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在想要辞职的时候一般都是会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员工辞职提前通知单位是必须的呢?可能不少人都是这样认为的话,那我国法律上面又是如何规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员工辞职提前通知单位是必须的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

·合同到期还在继续工作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还在继续工作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到期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无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因债务人拒绝还款而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如果双方因此而打了官司,为了能胜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呢?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一、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欠款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欠款纠纷中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上海作为一个发达的大型城市,经济和贸易往来频繁,因此吸引了不少人进入这座城市为未来打拼。许多人都会选择在上海租赁一套房屋,但是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还需登记备案。相信大多数人对此都会产生不少疑问。在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1、办理地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钱?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钱?一、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钱?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二、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

·担保法中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一、担保法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

 徐州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鼓楼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9 0:09:44:16887.
白集汉墓 九里山前古战场 徐州植物园 环城街道 徐州慈济庵 稼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