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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洋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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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下,委托贵所发一份催款律师函,需要怎么的资料,收费如何?


·抚养费与探视权的关联性
    我的离婚协议是小孩抚养权归我,实际跟小孩母亲生活,因为对方挪用抚养费情况严重,以及我再婚了又不能生育,所以也想把小孩带回身边一起生活,特别小孩户籍在台湾,但法院不支持,我只好不再支付抚养费逼对方交出小孩跟我生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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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里写提前离职还未发放的绩效就不发放了
    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里写提前离职还未发放的绩效就不发放了,其他人绩效一个月发放一次,但是我们岗位特殊绩效三个月才考核发放一次,我要是现在离职还有三个月绩效没有发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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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想问下,夫妻双方财产约定的协议,到离婚的时候能做为法官判的依据,或是可以根据协议来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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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法律常识
·离婚后女方陪嫁物品归谁
  离婚后女方陪嫁物品归谁根据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目前来看,虽然法律并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嫁妆应当如何处理,但是一般法院会把登记结婚前的嫁妆当作个人财

·认定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的依据是什么?
  一、认定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的依据是什么?认定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的依据是刑法中的法条规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3、根据《中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死缓有什么适用条件,如何执行死缓
  严格来讲,死缓不属于刑罚中的一种,而仅仅只能当做死刑当中的一种特殊制度。有的情形下,对罪行极其恶劣的罪犯会判处死刑,但有的时候却是适用的死缓。那么具体死缓有什么适用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死缓有什么适用条件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简称死缓,是死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死缓不是一个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法院拍卖不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法院拍卖不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

·合同上写明违约金数目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一、合同上写明违约金数目的最高限额是多少?合同上写明违约金数目的最高限额没有特别的规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步骤是怎么规定的?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

·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对收养人的的要求: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2、收养人须无子女。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5、收养人须有正确的收养动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6、收养人须具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二)对被收养人的要求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可以的,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自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完全可以单方完成辞职的行为,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二、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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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9 0:08:21:16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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