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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谈个朋友,让我打的欠条,债主把我告法院去了,我当时拒收传票,现在我的银行卡里钱被冻结了,请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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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年,我和这家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已经离开这家公司,我听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赔偿是不是?还有是不是只要没有签合同不管是什么原因都可以赔偿?221.225.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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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豫区法律常识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一、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

·什么是羁押
  什么是羁押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专门的羁押场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个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队的一个屋子,是随意的一个屋子,也就是侦查、盘问阶段完全由侦查人员自行来控制。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

·广东省关于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省关于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一、广东省关于逃税罪的规定是什么?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俩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二、逃税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1、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

·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为了扩大公司的规模,一般情况下,一些公司会选择以成立分公司的形式。分公司的设立并非易事,其在设立上必须要满足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在成立流程上也要严格按照规定走。那么,就北京而言,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该问题给您做了以下流程分析。一、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一)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

·汽车闯红灯怎么进行处罚
  汽车闯红灯怎么进行处罚道路上,汽车闯红灯是十分常见的,这样的行为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我国禁止机动车有闯红灯的行为,一旦发现汽车闯红灯那么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下面,我们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告诉您汽车闯红灯怎么进行处罚。一、相关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39、40、41、42、43条,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扣3分。《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

·试用期结束后不转正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新入职的员工都要先经历一段试用期。现实中,即便您计算出了试用期是多久,但也可能会遇到单位不遵守此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单位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后不转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结束后不转正怎么办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结束后不转正,单位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二、试用期怎么计算“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

·公安机关最迟多久报批捕?
  一、公安机关最迟多久报批捕?最长在37天内批捕,检察院最迟一周左右报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该什么时候提出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该什么时候提出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份证明是比较重要的,离职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能用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
·劳动合同兼职需要签订吗?
  劳动合同兼职需要签订吗?需要。1、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2、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

·司法鉴定文书种类中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法律举证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需要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文书鉴定也要对一些笔迹进行分析。法定单位在对诉讼案件进行鉴定时,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对哪些内容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种类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让我们一起进入下面的内容吧。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具体鉴定如下:(一)笔迹真伪鉴定:对可疑文件上的签名字迹或书写字迹是否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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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9 0:06:45:1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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