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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明确产权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如果在协议中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其存在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一、申请破产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二、申请破产都需要些什么材料?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
·申请商标宣告无效的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是什 申请商标宣告无效的诉讼败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会终止? 什么情况下专利权会终止?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注: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但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并不是自其
·每年的教师节是哪天?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尊敬老师,在文学作品中,经常会把教师比喻作蜡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教师这个职业确实非常神圣,一代一代的教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优秀的人才。但是还有少部分的人对每年的教师节是哪天还不是很清楚,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教师节是哪天我国的教师节也是在秋季,为9月10日。老师是每个国家都不能缺少的职业,因此很多国家都有教师节,但是不同国家的教师节时间是不同的,大多在秋季。二、教师节教师是否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减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任何地方都有可能会涉及到征地,河北也不例外,为了规范征地工作和补偿标准,河北出台了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涉及到农户较多,征地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征地会不会产生矛盾,其关键所在就是征地补偿的标准和征地补偿款的按时到位。接下来,本文将介绍一下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一、河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
·出版社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出版社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出版社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一)授权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依据上述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并已生效的(填写合同编号、名称)出具。二)授权范围(一)授权的地域范围本《授权委托书》只适用于省市范围内办理授权事项之用,超越授权地域范围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均属无效使用,不对授权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一切后果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二
·劳动争议调解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原则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最经常发生的就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了,一般发生劳动争议之后,都不会立刻进行诉讼,而是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但是在调解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那么,劳动争议调解原则是什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争议调解原则是什么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一、自愿原则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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