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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债公司可能运用的哪些手段不合法?具体的风险在哪一块?如果出现什么意外或者未讨要到欠款,我和讨债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结婚以后男方想做生意往女方父母借钱,当时也借了大概三万,男方家要盖房子也往女方家借了四万块钱,现在已经还了二万,男方准备卖房我有权利让男方还钱么?房子房产证的名是男方母亲的名字我有权利要卖房所得的钱么?现在婚


·关于老家的土地
    我家是91离开老家出去打工的,家里的屋基空着也空着了,就给四叔家种地了,这次回老家发现四叔已经把地卖给了别人造房子,后来打电话回去问村里干部说已经没我家屋基了,我想知道,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多少年不回去屋基就不是我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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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怎么报工伤?
    身份证丢失了要怎么报工伤?人在重庆的,但是家在外地,现在工伤即将康复,即将出院,但是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怎么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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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邮法律常识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分吗?
  众所周知,在我国,驾驶机动车,不管是主驾还是副驾,都是需要系安全带的。但还是有很多坐副驾驶上的人为了舒服、方便,在坐车的时候不喜欢系安全带,那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一、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分吗?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会扣一分,并罚50元。二、交通违法的处理,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一)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个人摔伤不属于交通事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是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与交通活动无关的人员不能成为交通事故的主体,在当事人中,至少一方当事人是使用或者驾驶车辆的人。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空间范围。交通事故的空间范围是在道路交通管理中

·广东省高温补助标准
  广东省在夏季也属于我国特别炎热的地区,同时国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需要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在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对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更改,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广东省高温补助标准2017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广东省高温补助标准是怎样的最新标准:每人每月150元2007年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在室内工作但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温津贴为100元/月。依据此前省人力资源部门出台的《广东省高

·开庭当天探视权可以直接判决吗
  开庭当天探视权可以直接判决吗?探视权纠纷原则上开庭当天不会出判决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

·父母去世多个子女继承房产怎么分?
  父母去世多个子女继承房产怎么分?1、如果父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就行。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原则上由子女平分。如果个人的经济状况比较悬殊,经协商一致,把房产留给经济条件最差的一个,也是可以的,如果父母双亡,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中,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2、继承时,可以平均分割父母的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割,按贡献和赡养父母的时间来分割遗产。对于房产,可以由一个人实际继承。聘请房屋鉴定部门,对房屋的价值

·电子合同没有亲笔签字有效吗?
  有效。当事人没有在电子合同上亲笔签名,但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等同于亲自签字,合同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

·业主想换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出怎么办
  实践中,普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服务意识,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垃圾清理不及时、车辆乱停乱放、安保措施不力等问题。各位业主平时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物业公司服务不力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委员会选择与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新物业
·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
  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吧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被宣告死亡有何条件?
  当我国有些公民离开了居住场所,又因各种意外而下落不明时,与自然人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的利害关系人就会向法院宣告死亡,以便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状态。由于死亡要慎重宣告,那么,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被宣告死亡时,有哪些必要条件?条件《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只有利害关系人

·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
  在当下社会中,借款存在很多,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非法渠道去给予他人高利转贷,而高利转贷往往是一个巨坑,大部分陷入的人都会损失巨大。在缺乏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往往会损失的更多,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有关于高利转贷罪的相关知识,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怎么认定?为您解答。一、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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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58:43: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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