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广陵区律师黄页: |
广陵区法律咨询 |
广陵区法律常识 |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做的工作是什么(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二、与公诉机关联系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
·聚众斗殴受害人判刑吗 社会上很多暴力事件,当事人可能并不想用暴力解决问题,但是三杯酒下肚,可能就一时冲动,愈演愈烈,聚众斗殴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有的可能也只是单方面的受到伤害,此时可能就认为只有自己受伤,就是对方的错误,只有对方需要受到处罚,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聚众斗殴并不是以谁受到伤害来判定谁应该受到处罚,只要是参加了聚众斗殴的人,就一定要接受处罚。即会被判刑。聚众斗殴在刑罚中对于的罪行就是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报复他人、争霸、争夺权力等不正当的目的
·司法鉴定问题管理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与他人发生纠纷是事情,那么经过协商无果后会经过诉讼等手段来解决,诉讼中的证据可能就要经过司法鉴定来鉴定,司法鉴定问题管理规定的流程是什么呢,一般来说会有八个流程,从一开始的委托,受理到初步鉴定和补充鉴定,共需要经过八个步骤,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的,也就是说从法律上面讲,未成年人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也就是可以对房屋作出相应的处理。但此时毕竟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受限,那未成年人可以卖房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可以卖房吗未成年人如何卖房?例如李先生想出售儿子小明名下的一套房产,则必须遵循出售未成年人名下房产的特别规定。一是监护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出售其房屋,并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
·在现实生活当中醉驾容易酿成很大的交通事故 在现实生活当中醉驾容易酿成很大的交通事故,给我国公民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正是因为如此,目前我国已经把这种行为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所以说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司机如果存在这种行为被交警部门查处到以后,还抱着一些侥幸心理认为私下可以进行解决。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生活中如果醉驾能解决吗?一、醉驾能解决吗?醉驾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必须强制处理,公安机关会起诉醉驾的嫌疑人,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 ·企业吊销后土地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企业被吊销的话,那么跟节有关的一些事项是需要进行妥善的处理的,比如说员工的安置问题,还有就是,企业未被吊销之前所得到的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企业吊销后土地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企业吊销后土地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一年以内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以内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不满一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
·对于房子到期续期是续几年 对于房子到期续期是续几年?使用权年限届满后,民法典只给了个“自动续期”的规定,至于续多少年,以及是否还需支付出让金、支付多少,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给出明确说法。《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百二十二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房产证有效期限一般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 逃税罪二次以上的怎么处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资标准支付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是一致的。因为社保也是一样的交纳。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