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海门区律师黄页: |
海门区法律咨询 |
海门区法律常识 |
·《商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商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商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内容法定,公示法定所谓商主体类型法定,指进行进行活动的商主体在组织形式上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非经法律设定者不得享有商主体资格,当事人也不得创定法定类型之外的组织形式。但是在商主体的组织形式上,出现一些问题,表现为标准不一,划分混乱,我国商主体供给制度的混乱;商主体该有的无,该无的有商主体内容法定:指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由法
·嫖宿幼女罪能判几年 如果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按照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依据物权法规定,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原则有(一)、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二)、依法分割的原则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据本条的规定予以分割。即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实践中,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
·对于企业来说 对于企业来说,经营的目的就是使相关企业获得最大的商业利润,有的企业为了使自己的经营更加完善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不断地更新技术提高生产率,或是进行管理上的改革减少成本,但是有的企业为了缓解用工成本,不惜非法使用童工,那么,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罚款多少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罚款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
·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大棚是怎么规定的 大棚其实就是利用典型的温室效应能够快速的使植物生长,现在的大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的很多方面的技术都已经不断提高了,所以大棚等于是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和普通民众对食物的需求等都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也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要征收农户大棚的。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大棚是怎么规定的?一、征地补偿新标准大棚是怎么规定的?1、简易大棚按照征地赔偿标准,我们了解到地上附属物(也就是地上设施)也有相应的赔偿费。因此,即便是简易的大棚设施(建造材料简单,没有增温
·一、交通事故车辆自燃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车辆自燃赔偿吗?交通事故车辆自燃赔偿,但是前提必须是存在着车辆自燃保险。首先看有没有投自燃险,如果投了有两个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向厂家索赔,但不管怎样还是险让消防队给出具个详细认定证明,另外保险公司赔只能赔个裸车的钱,购车的费用保险费全赔不了,如果跟厂家索赔可以协商了。为了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消除其后顾之忧,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注意三个要素:第一,车辆自燃损失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一个重要前提是,只有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
·1.发生交通事故后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涉嫌价格欺诈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涉嫌价格欺诈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价格欺诈的常见手段有哪
·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 一、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得存放境外,不得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所谓经常项目收入,包括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境外贷款项目收入的外汇;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