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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
  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一样分吗?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不一定一样分,若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此时不得参与遗产分割。若老人的子女之中有人没有劳动能力的,此时在分割时,下需要照顾此类继承人。《民法典》(2021.01.01实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滥用职权罪三百万元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规定了滥用职权罪的基本量刑标准,实际操作中以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酌情量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
  一、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写?不再需签劳动合同通知的内容为:(乙方):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年月日。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偿金。特此通知。甲方签发人(签名或盖章):签发时间:年月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补
·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伪证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但实践中,判定作伪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此时有没有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那究竟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是伪证罪?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二、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我国刑

·目前终身监禁适用的人有哪些
  目前终身监禁适用的人有哪些一、目前终身监禁适用的人有哪些主要是用于贪污犯罪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

·缓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缓刑缓期执行是在经过考核期之后,原来的刑罚不再执行,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由于缓刑是把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考察改造,不予关押执行,犯罪分子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并且这种权利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的,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对宣判前关押的罪犯,在宣判后予以“释放”,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应再继续关押。虽然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缓刑的期限作了规定,但实践当中,有的法院对

·泄露个人信息的后果
  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在现代社会非常常见,现在我们走在大街上有很多人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和一些个人资料,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留下这些个人资料有什么用处,觉得她们只是简单的收集信息,但其实随意的泄露个人信息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那泄露个人信息的后果有什么呢?泄露个人信息的后果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最新听说的是,利用小区短信,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性质属性差别:不动产证的出现源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是为了日后颁布房产税制度奠定基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房产证是一个很重要的证件,但不动产证是“三证合一”的产物,法律效益更高一些。不动产证可以被视为新版房产证,但房产证却不能被视为旧版不动产证。颁发机构差别:房产证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放的,而不动产证是由国土资源部所颁发的。信息内容区别:不动产登记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二合一的证书,上面不仅有房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的认定?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的认定?   首先,《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明确列明了五种情形。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工伤认定复议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指的是劳动行政部门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工人做出的认定行为。对于在工作中造成伤害的工人,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伤认定进行赔偿。这个政策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很多工人及家庭成员对工伤认定不服的现象,那么工伤认定复议需要多久?按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按《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申请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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