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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咨询一下。。。去借了别人10万块。。说2个月还的。。但2个月后当事人没有问我讨还..到了12月时。。她答应我。给我5时间再偿还。。可她现在又改变了。让我立即还我该怎么处理呢。。。没有借据。。只有QQ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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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小区公共土地问题需要维权,如果有兴趣可直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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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南省郑州工作时受的伤。公司是江苏省苏州的,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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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让我忍无可忍
    5月上班,8月试用期结束。至今未见所签劳动合同(只签名被拿走),现在公司老板委托部门经理通知我走人,我该怎么维权?期间,8月28日,试用期满的第8天,我曾经与部门经理发生冲突(他主动殴打我,所有治疗、检验资料齐全),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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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男方有资产转移跟他人有同居
    夫妻双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男方有资产转移跟他人有同居的事实法院如何判定双方离婚跟双方权力,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算重婚罪可以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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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周律师,我在新北区碧桂园金科华府外墙贴保温摔断四根肋骨,其中一根错位,公司没有向劳动部门报案,住院费都是我们老板付的,现在公司里对我说不需到劳动局申请工伤,也不需要做工伤鉴定。公司给我买了集体意外保险,请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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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坛区法律常识
·申请监外执行归哪里管?
  申请监外执行归哪里管?监外执行可以向服刑的监狱直接申请,对于犯了罪被判刑的犯人,如果因为身体原因而不能去监狱服刑,那么就需要申请监外执行,那么监外执行是如何申请的呢?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

·买房人排除强制执行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和第二条关于“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的规定可知,该批复确定的权利顺位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已
·驰名商标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要想知道驰名商标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必须知道有关国家商标法的有关内容和条例,如今市场商品活跃,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专利或者商品呈现给您,这个时候商标的申请成功也就至关重要,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总结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1、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基本概念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

·追讨个人债务时需要怎么做
  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的自觉性很低,债权人不上门讨债,他们就不愿意主动还债,所以学会一些讨债技巧已经成为了债权人们的必备技能了,可在生活中,仍然有些债权人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么,追讨个人债务时需要怎么做呢?简而言之,该如何追讨个人债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一、追讨个人债务时需要怎么做合法追讨个人债务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具体如下: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

·第三方帮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第三方帮人生孩子算重婚吗?不算重婚,只有存在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行为才可以认定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救济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1、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

·国家赔偿法有无溯及力?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有时候遇到政府部门出现过失,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个时候国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公民进行赔偿来弥补,那么,国家赔偿法有无溯及力?对于这个问题,本站我们将会为您解答。《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父母欠债,房子是儿子的名字法院无权查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行为无效,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之后就可以正常查封

·在我国到底什么叫他项权利?
  我们在生活当中提到自由权,民主权,诉讼权的这些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会觉得非常的熟悉,但是提到他项权利以后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的。如果我们不是身处于某种特殊的关系当中的话是不具备他项权利的,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在我国到底什么叫他项权利?一、在我国到底什么叫他项权利?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产品的质量表现为不同的特性,对这些特性的评价会因为人们掌握的尺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避免主观因素影响,在生产、检验以及评价产品质量时,需要有一个基本的依据、统一的尺度,这就是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根据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将产品的主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从数量上加以规定,即对一些主要的技术参数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高低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生产产品的统一标准。我国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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