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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09年7月23日跟南通市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店面房,但是此房产已于09年1月开发商抵押银行了,目前此房产已经被法院冻结我无法取得房产证,我想咨询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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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买的二手房子有个共用车棚房主迟迟不给我,虽然车棚没有房产证,他自己说了我有使用权,让我用的临时车棚,不过还欠他2万元没给,过户的时候写了个欠条后面注明要协助我把房子装修好,后来由于他还有一套房子在我楼上因为下雨


·南京市小腿假肢更换价格标准有没有?如果有是多少?
    我是02年出的工伤,小腿截肢手术伤残等级4(有伤残证)。因为是新工伤标准所以假肢费用都是要去实际报销。第一个假肢1万8第2个假肢更换只报销了6000第3个只给报销2000(假肢有效期3-5年假肢厂给的数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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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煤矿干了20多年,偷了价值200多元的东西就被开除了,一无所有,请问真理何在,难道你们就这么结束人的一生,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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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房子的纠纷。,合同到期了
    合同到期了,但是租房子的不愿意搬。我应该用什么途径解决?


·我浑源英才家园小区的,小区自己供的暖,暖气不热找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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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区法律常识
·聘请法律顾问能发挥什么作用?
  聘请法律顾问能发挥什么作用?一、聘请法律顾问能发挥什么作用?1、风险辨析减少损失2、内部管理科学高效3、对外谈判专业得体4、解决纠纷及时到位5、资源共享服务增值二、我们公司经营很多年也没打过一场官司,还有必要请法律顾问?很多企业仍是习惯性地将律师与“打官司”联系在一起。认为只有纠纷发生时才有必要考虑请律师,那时请了律师,却发现也未必能够达到预期的诉讼结果。实践一再表明,事先的风险防范远胜于危机发生后的补救措施。而企业法律顾问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法院的判决是具有非常高的权威性的,如果拒绝法院的一些判决或者裁定,那么可能会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拒执罪,很多的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拒执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二、哪些

·无任何证据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么?
  工人发生工伤后,应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是缴纳工伤保险的用处之一。可是,有些单位会以没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当这种事情发生后,工人可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那么无任何证据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一、无任何证据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么?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

·怎样写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文
  在我们的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免不了会产生合同纠纷。那如果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在双方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一般采用仲裁的方式结局纠纷需要经历以下程序:1.写合同仲裁申请书,等待仲裁机构受理2.仲裁委员会需要在收到了申请书的当天的5天之内来决定要不要受理,如果决定了要立案,就应该在作出决定的五日之内起向相关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3.仲裁委员会将在客观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第三、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

·一、认定遗嘱真实性起诉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认定遗嘱真实性起诉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起诉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异地离婚手续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不是实际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公安机关会对缓刑嫌疑人进行考察,所以需要缓刑犯所在单位的配合,或者其基层组织进行配合,是不需要实际羁押的。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
·车祸致人死亡无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车祸致人死亡无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二)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负全责,相应的己方就无责任: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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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44:07:1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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