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黄页
 无锡律师黄页导航>> 无锡市 江阴 宜兴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无锡经济开发区 无锡太湖新城 惠山经济开发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无锡 >>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

  律师推荐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蒋正娟
蒋正娟 律师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韩向东
韩向东 律师
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虞晓锋
虞晓锋 律师
   >>无锡分站
无锡律师
江阴律师
江阴律师事务所
江阴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江阴律师
 
  → 咨询须知

 江阴律师黄页:
    周国栋江苏法瞻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解放南路槐古豪庭8号7楼
江苏·无锡
    孙建波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县前街82号
江苏·无锡
    奚春晖江苏湖滨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人民中路35号四楼
江苏·无锡
    唐天宇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东亭南路8号7楼(人保大厦)
江苏·无锡
    范凯洲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五爱路100号
江苏·无锡
    章晓明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槐古豪庭8号8楼
江苏·无锡
    朱岩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龙山路融智大厦B座
江苏·无锡
    李栋江苏舜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江阴市丹芙春城9幢6号
江苏·无锡
    王一静江苏中智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健康路4号国贸中心七楼
江苏·无锡
    蒋正娟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无锡分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890号发展大厦1705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律师加盟] [江苏无锡法律网站加盟]

 江阴法律咨询
·醉驾,230以上,是否能取保候审
    醉驾,230以上,是否能取保候审

·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在2012年,我大姐夫和我妈把我送兴化精神病院,在医
    在2012年,我大姐夫和我妈把我送兴化精神病院,在医院很多医生对我又电,又绑,又喂药,把我手指弄骨折了,医院至今没负责任。医院会赔钱吗,赔多少钱?


·我原来在公交公司工作,工作期间驾驶公交车与摩托车发生
    我原来在公交公司工作,工作期间驾驶公交车与摩托车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现在公交公司起诉我要赔偿事故费用百分之十五


·婚姻家庭问题,向法院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费需要多小钱。

·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我手在工作时碰到,现一出院但厂里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我在工作时,碰到手现已出院,但厂里说要我好了以后在处理,还有出院的一切手续被厂里拿走了,我想去做工伤鉴定我该怎么办180.106.120.169


·老板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老板没有给我们签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什么样的工资表具备法律证明我是这家公司的员工
    什么样的工资表具备法律证明我是这家公司的员工?能帮忙详细说明一下吗?

·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日企转给中国老板;新员工签的计件合同;老员工还是原来计时合同
    日企转给中国老板;新员工签的计件合同;老员工还是原来计时合同;不安排老员工加班星期六‘日都不安排’上班加班、可以劳动仲裁公司给老员工解除合同吗


·下岗女工的问题
    下岗女工去事业单位打工十几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50岁,仍被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未给她交医保,请问,一:该事业单位与员工解除合同,下岗女工该不该拿到补偿金,二:下岗女工该不该叫事业单位补缴医保。


·签的劳务合同辞职是否必须提前30天告知公司?
    签的劳务合同辞职是否必须提前30天告知公司?

·江阴大福蚕种场旧址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18951945636(章律师) 


 江阴法律常识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表见代理,这是法律中的专有名词。简单来说呢,就是让别人相信你人是有代理权的,也就是按照原来的身份跟别人打交道,但是这个身份时效已经过期了,责任仍然原来的被代理人承担,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那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进行一下详细介绍。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

·应该怎么变更监护权(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
  应该怎么变更监护权(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三)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哪些情形可以变更监护权?(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

·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法律行为,此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需要男女双方同时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最后才有可能成为合法夫妻。那到底法律规定男女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男女双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又不存在禁止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合法成立。(一)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
·缓刑人员养老金怎么办?
  一、缓刑人员养老金怎么办?缓刑人员养老金是不缴纳的,具体情况如下: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劳动教养或服刑(含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3、机关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

·老人有收入,需要儿女支付赡养费吗?
  老人有收入,需要儿女支付赡养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父母有收入但

·代缴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
  一、代缴五险一金的含义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职工应当参加的险种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费用。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属于劳动者工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部分也属于劳动者工资。各部分比例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

·名誉权立案被告不出席的规定是什么?
  名誉权立案被告不出席的规定是什么?名誉权立案被告不出席的规定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因为在这种名誉权方面的民事纠纷过程当中,法院会进行相关的船票的传送,力保当事人都能够说到这样的一种通知,但是确实没有理由,不出庭的话是可以进行一个缺席判决依然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不出庭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人民法院做出处理。对于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后,如果法院受理立案的,法院会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被

·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之所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一方面是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那么,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抵押登记应准备什么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房屋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二、房屋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

·司法鉴定可计入办案期限吗
  司法鉴定可计入办案期限吗一、司法鉴定可计入办案期限吗处理精神病司法鉴定外大部分的司法鉴定都计入办案期限第一百二十二条(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3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

 无锡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江阴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8 23:42:21:16231.
嘉茂国际花鸟园 顾山镇 江阴绮山森林公园 青阳镇 云亭街道 赞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