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滨湖区太湖花卉园律师黄页
 无锡律师黄页导航>> 无锡市 江阴 宜兴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无锡经济开发区 无锡太湖新城 惠山经济开发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无锡 >>滨湖区太湖花卉园律师

  律师推荐

太湖花卉园律师姜舂
姜舂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太湖花卉园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太湖花卉园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太湖花卉园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太湖花卉园律师谢庆斌
谢庆斌 律师
太湖花卉园律师方来红
方来红 律师
太湖花卉园律师奚春晖
奚春晖 律师
太湖花卉园律师殷鹏飞
殷鹏飞 律师
   >>无锡分站
无锡律师
滨湖区律师
滨湖区律师事务所
滨湖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滨湖区律师
 
  → 咨询须知

 滨湖区律师黄页:
    奚春晖江苏湖滨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人民中路35号四楼
江苏·无锡
    钱益锋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31号
江苏·无锡
    王凌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
江阴市文化中路18号3F
江苏·无锡
    章晓明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槐古豪庭8号8楼
江苏·无锡
    李栋江苏舜韬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江阴市丹芙春城9幢6号
江苏·无锡
    范凯洲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五爱路100号
江苏·无锡
    何俊英江苏金乐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317-1319室
江苏·无锡
    蒋正娟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无锡分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890号发展大厦1705
江苏·无锡
    刘培辰江苏神阙(宜兴)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宜兴市氿滨南路10号宜城软件园大厦17A
江苏·无锡
    韩向东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县前东街288号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律师加盟] [江苏无锡法律网站加盟]

 滨湖区法律咨询
·去年10月9号我入职现单位,公司答应3个月转正,到1
    去年10月9号我入职现单位,公司答应3个月转正,到1月7号我提交了申请,后面问上级是否通过,一直不给明确回复,中间疫情有2个多月无法来公司上班,回到工作地隔离2周,4月20到的岗,到现在已经6个多月,前天公司通知说要裁员,我们

·滨湖区太湖花卉园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孩子的舅舅坐过牢,孩子考军校或者当兵有影响??
    孩子的舅舅坐过牢,孩子考军校或者当兵有影响??


·你好,我五月份离职,新公司七月份开始帮交劳保,六月
    你好,我五月份离职,新公司七月份开始帮交劳保,六月份断交一个月养老和医疗保险,断交的一个月个人能补交吗


·承包合同怎样写,我们想承包楼房的钢筋工作应该怎么样立合同
    我们想承包楼房的钢筋工作应该怎么样立合同

·滨湖区太湖花卉园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汽车临时牌是广东至北京,去广西行不行
    汽车临时牌是广东至北京,去广西行不行


·商场转让合同,一个月前我从别人手里私下兑了一个商场联营的服装店
    一个月前我从别人手里私下兑了一个商场联营的服装店,但商场和他的合同规定是不允许私下转让,现在出现一个意外就是商场要规划让我换地方,我又得重新装修,但是原来的那个人兑给我时没告诉我这个情况,而且对给我的那个人当时答应


·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方式为:1卖方书面通知购方,2
    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方式为:1.卖方书面通知购方,2.卖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双方签交接单。但卖方一直没有通知买方上方,但买方在其他业主的告知下说可以办产权证了,他才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请问卖方的上房违约时间是以办理产权证

·滨湖区太湖花卉园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请问我有三万块钱以低房租的形式借了钱,到期不还,就是
    请问我有三万块钱以低房租的形式借了钱,到期不还,就是天天往后拖借条录音保证书都有,请问我想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办


·请问怎样立遗嘱有效!
    请问怎样立遗嘱有效!儿子儿媳离婚是否就不能分房产(立好遗嘱)


·我弟弟进传销被拘留一个月多了,请律师大概多少??
    我弟弟进传销被拘留一个月多了,请律师大概多少??

·滨湖区太湖花卉园律师热线:18921344401(姜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13057336353(王律师) 


 滨湖区法律常识
·对付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付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欠债被起诉,涉及到的是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

·车辆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车辆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一、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是根据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来确定的,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是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的关于商业车险行业的保费收取准则,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有两种,一种是交强险的,另一种是商业险的。目前的交强险浮动标准依然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酒驾挂钩。如果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下浮10%;如果上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如果上年度发生两次以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
·夫妻结婚期间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结婚期间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根据该定义,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1、夫妻双方依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乃至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就只有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

·个人使用的微信号是遗产么?
  个人使用的微信号是遗产么?是遗产,在微信等各种网络账号中留下的余额、发布的文本、照片等都是属于我们的私人物品,如果我们生前没有明确反对,这些都可以由我们的继承人来继承。网络财产如网店、游戏账号等也具有相应的财产价值,故而应当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但具体继承方式应与相应的网络运营商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继承的方式和需要具备的条件。科教文组织《保存数字遗产宪章》中规定:个人在网络上的信息包括文本、数据库、照片、软件、网页等,都是数字遗产。所以

·安徽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都有哪些要求
  我国对公民的保护权益十分健全,对于当事人的各类法律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征地是政府进行建设时征收的土地,那在征收这类土地时,主要的补偿标准时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附着物费和青苗费进行相应的补偿。下面我们就安徽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18年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解答。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

·一、公务员醉驾绝对不起诉吗?
  一、公务员醉驾绝对不起诉吗?公务员醉驾并不是绝对不起诉,酒驾只有行政处罚,不需要开除公职;醉驾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开除公职;被判刑的,也要分情况根据身份来决定是否开除公职,如醉驾一般被判处拘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能否任意降低员工工资?下文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单位能否任意降低员工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如果单位仅仅以“经营困难、经济亏损”等为名逐渐降低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利不接受。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员工伤残怎样解除劳动关系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对于用人单位还是以劳动者本人来说,工作的时候,肯定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有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员工遭遇了意外而导致伤残,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想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关于这一点,在我国法规当中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将针对员工伤残怎样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一、员工伤残怎样解除劳动关系?除了劳动者主动要求、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流程是什么?一、并购的概念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通过并购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整合,降低成本,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同时公司的并购还可以有利于证券市场的深度发展及并购过程中各类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各种融资工具的运用,客观上推动了证券市场的成熟与发展。二、并购的种类证券

 无锡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滨湖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8 23:40:40:16186.
荣巷街道 无锡动物园 蠡湖街道 无锡梅园 蠡园街道 马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