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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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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律师朱效武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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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律师李乾溶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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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
    请问:在某单位上班一年左右,单位只给买人身伤害险,其他的保险没有,每周六周日还正常上班,没加班费,而且还拖欠2-3个月工资未发.现因高压导致脑出血病危!单位不闻不问.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218.93.1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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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洗钱罪一般是怎么判的?
  “洗钱”,既是生活用语,也是专门的法律术语,是严重危害正常金融秩序的一种刑事犯罪。洗钱罪伴随着近年来各类贪利性犯罪的日益猖獗而有迅猛发展的趋势,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最想了解的可能就是洗钱罪的处罚内容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触犯洗钱罪一般是怎么判的吧。一、什么是洗钱罪所谓洗钱犯罪,是指“将脏钱洗净”或“将钱漂白”,使犯罪所得的收益得以隐瞒和伪装,使之具有表面的合法性,是对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各种犯罪活动的总称。它与传统犯罪形式相比,可以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1、主观意识不同: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而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刑事处罚不同: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而且必须是过失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当住户接到新房使用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才可以使用,但是为了减少过多的麻烦就选择装修公司来装修,此时双方就需要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避免出现装修问题产生纠纷,那么房屋装修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
·什么标准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才立案?
  如果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教育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不特定师生员工的重伤、死亡和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检法机关人员无缘无故的要对我国普通公民的住户进行搜查的话,这样肯定就是违法的,并且我国公民可以不服从,甚至是对相关的人员进行举报。这就是因为公检法人员的执法权力都受刑事诉讼法的监督和约束。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

·别人欠我可以报警吗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报警警方是不会受理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没有欠条,但是有相关的转账凭证等可证时借款真实存在,法院也会受理的。被告找不到人,但是您需要提供被告的姓名,他户籍所在地。这样方便律师去公安局调取他的户籍信息。只有在确定被告人的地址,才能确定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一、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一、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是需要分割财产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受让方(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根据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向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二
·数罪并罚中附加刑的并罚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该规定,仅说明了既有主刑又有附加刑时,附加刑和主刑应当罚,不能由主刑吸收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而数个附加刑如何执行问题则没有解决。因此,刑法关于附加刑并罚中有数个附加刑的,应适用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并罚。  数个附加刑的并罚包括了不同种附加刑的并罚和同种附加刑的并罚,数个不同种附加刑应当并科,对此没有争议,笔者仅对于同种附加刑的并罚问题谈一些认识。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是什么?对于私募基金,可能大多数人一般都会认为只有股东才是支配公司的行为人,其实并非如此,相信我们说到这里,您一定产生了疑惑,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一一介绍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系统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不同于《公司法》以及证监会在IPO等证券业务中掌握的标准。2016年9月8日,中基协发布《关于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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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34:33:1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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