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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新购商铺一处,当时面积59平方,交了5万元定金,售房部只开了一张收据,可是后来售房部通知原来购买商铺面积变为66平方,说是实测面积,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求退还定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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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想带走宝宝
    我老公给我写了一张保证书上面写着如果有一天跟我离婚了小孩的护养权归我所有签字了还安了手印请问这有法律效益吗120.69.49.151


·我老公要离婚,结婚9年,只给五W合理吗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出生1975年,我老公出1978年,现在我老公想离婚,我们是2003年结婚,没有孩子,原因是老公一直不想要,我们结婚前,我老公2002年在开发区按揭了一套房子,当时首付2W,按揭8。4W,在2007年还清贷款,在2010年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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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给我装修房子的人超过工期半个多月,装修质量还不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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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斌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事故的案,要起诉医院的医疗事故案,都要那些资料,走哪些程序?人已去世火化,住院的病历也没拿,这官司还能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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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别人欠我22万元,是2017年1月20日写的借条,我要钱他都各种借口推辞,现在我想通过起诉拿回来,请问我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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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什么?
  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什么?田地合同毁约因得的利益规定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如果因各方面原因导致合同中的购房者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呢?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这些情况下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一)不可抗力原因;(二)卖方明示违约;(三)先卖后抵押,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四)开发商一房二卖;(五)开发商隐瞒事实,包括无证售房事实、房屋抵押的事实、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六)房屋主体结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在许多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者借助高超的科学技术对于许多与刑事案件诉讼相关的内容进行鉴定,以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判定案件性质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处理。许多民众还不太了解司法鉴定人这一群体具体的一些发展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对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以及职能是什么进行简单讲解。一、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是什么?行政诉讼证据类型行政诉讼证据保全行政诉讼证据责任行政诉讼证据质证鉴定人的地位包括科学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无论是打怎样的官司,当事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就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材料。那么对于交通事故官司来讲,当事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当事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将对方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后怎么更改抚养权?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是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每月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当然,这个抚养权一经确定并不是不能更改的。当女方出现不适合抚养的情况时,也可以变更抚养权。那么,离婚后怎么更改抚养权?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一、离婚后怎么更改抚养权?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

·不动产登记资料怎么查?
  不动产登记资料怎么查?一、查询主要服务于不动产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征求意见稿)》,权利人自身可以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以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去查询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权利信息。同时,有关国家机关可以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不动产权利人身份信息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不动产登记资料,它不是对全社会开放的一个随意的查询制度,而是专门针对权利人、利害

·单位犯罪从轻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很多经济类犯罪中,都有单位犯罪的影子,比如集资诈骗、非法制造票据、行贿犯罪等。对于单位犯罪,我国普遍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一定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同自然人犯罪一样,法院也可以对单位从轻处罚。那么,单位犯罪从轻处罚的情况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单位犯罪从轻处罚的情况是什么?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单位犯罪也不例外。单位自首,主要表现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带头

·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对于商标想必您都不陌生,商标在没有依法向当地的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情况下是不具备专利权的。当然,我国的商标局在接收到当事人关于注册商标的相关材料以后,如果认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会予以撤回,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议不服的话,可以参照我国现行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维权。一、新商标法行政复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商评委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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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23:22:1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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