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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工程发包和承包也叫工程招标承包制,是通过招、投标的方法来建立工程买方与卖方、发包与承包关系的一种经营模式。卖方的活动叫招标,买方的活动叫投标。以招标承包制的方式让买方通过竞争获得工程的机会,让卖方来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二、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分类方式从承、发包范围的不同、合同计价的方法、承包人的地位,以及获得承包的途径几个不同的角度来分的话,分为以下四类:1.按承发包范围的不同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专项承发
·一、分割财产和分家析产区别是什么? 一、分割财产和分家析产区别是什么?分割财产和分家析产区别是概念不同1、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吗 用假驾驶证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共同债务一般是共同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需要什么? 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2、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
·江西省农田保护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要进行统一规划,需要给被征地的人员一定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等,具体还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接下来的用途确定补偿的费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江西省农田保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吧。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用部分内容如下所列:第二十一条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各项征收土地补偿费应当按以下规定管理使用:(一)属于个人或者承包经营者所有的青苗、附着物以及房屋拆迁的补偿费,被征地单位应当
·如何规避p2p网络金融理财诈骗? 当今社会鱼龙混杂,且社会形势也十分复杂,且人民存在侥幸心理,故而网络诈骗现象是时有发生的。网络诈骗的方法有很多,p2p就是其中的一种办法,虽然p2p本身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不少犯罪分子会将两者进行串联,那么,该如何规避p2p网络金融理财诈骗?一、忌“贪”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类诈骗发生在人身上的根源,都是因为人性的贪婪,试想如果没有足够的诱惑,老百姓又为什么会上当呢?比如前段时间曝光的网络传销,那些被骗进去的人,往往也是被吹嘘的“如果
·一、1死4伤属于一般交通事故还是重大交通事 一、1死4伤属于一般交通事故还是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1、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事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几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判刑,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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