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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驾留案底会怎样,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留案底会怎样,有什么后果?醉驾者被处以拘役这一刑事处罚后,将不得从事老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些职业,也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因醉驾被处以刑罚的人也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如果已是公职人员,将面临开除公职。如果是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办理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和参加司法考试;用人单位可解除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某些犯罪分子利用票据作为载体,实施票据诈骗,严重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一般票据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票据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金融犯罪。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接下来我们一起看一下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根据我国有关金融管理法规,对此用作发放贷款的信贷资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述明贷款的合法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原则上还应提供担保人
·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学校承担责任的基础为学校未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均对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作出了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表现在:①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及生活设施、生活用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而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责任。②学校应承担必要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
·过失杀人罪和假想防卫的概念是什么 过失杀人罪和假想防卫的概念是什么?1、过失杀人罪的概念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刑法规定,犯过失杀人罪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才负刑事责任。(2)犯罪的直接客体必须是他人的生命。(3)主观上只能由过失构成。即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上必须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他人死亡,则不构成本罪。2、假想防卫是指
·交通肇事罪起诉书范文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起诉书范文甲方:乙方:年月日,甲方之夫驾驶鄂a号货车交通肇事,致乙方之妻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现甲方与乙方就该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赔偿总额:甲、乙双方确定该交通事故赔偿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含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支付的两万元),该赔偿总额包括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有关人员处理丧事的费用等一切赔偿费用。支付方式:1、首付:人民币肆万元,包含本协议前
·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办理好工伤鉴定后,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如何领取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
·注册资本登记改的意义是什么? 注册资本登记改的意义是什么一、注册资本登记改的意义是什么?1、有利于降低投资者创业成本,刺激投资积极性;2、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3、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的发展;4、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犯罪未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至于犯罪未遂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也在于此。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都是直接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而且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中都没有未完成形态一说,他们只有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成立了既遂就是犯罪,没有成立既遂就不构成犯罪。二、犯罪未遂的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
·一、同居属于触犯重婚罪了吗? 一、同居属于触犯重婚罪了吗?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才会构成重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这样是不构成重婚罪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属于重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最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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