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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我跟我的妻子由于感情不和想离婚,
    离婚,我跟我的妻子由于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们接婚才一年多点,有了一个小孩了,有一岁了,我想要孩在能判给我吗?还有产权的一些事,我对法律的知识太少了,像你们咨询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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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律师你好,我朋友的承包地被村组领导强占修建,未经本人同意,能给我个打官司吗,


·股权合同未到期能收回本金吗
    我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投资合同,按投资金额每月有2%的利息和2%的分红,前几个月都一直按时打利息,这个月过了十几天了没有到账,担心公司资金链出问题,我能要求公司退还本金吗?如果公司账上没钱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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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遂宁发生工伤事故,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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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木材
    我是做旧木材生意的,主要是收售工地上的木方。我想了解一下我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政策上允许我这样做?125.65.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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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出租车的时候司机师傅没有把后备箱关好,把我的行李箱弄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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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师你们我现在有个案件是关于深圳某国际知名快餐品牌的官司,现在深圳中院已经终审判决,判对方给予医药费补偿和书面道判决书是52日下之前,对方有找我协商,但被我拒绝了,可是到目前为止对方都没有履行判决.我该怎么办.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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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诸多事情感情破裂,女方要离婚男方态度多变,不要两个孩子并拒支付抚养费,女方想要起诉男方称起诉他也不会出庭,实属耍无赖,男方有家暴,赌博,沉迷陪玩软件,女方身带残疾,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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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驿区法律常识
·福建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规定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即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但同时也规定了此罪并不属于职务犯罪。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具体考虑当地的详细量刑规定。下面我们带来福建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

·一、在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在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辅助器具配置待遇:工伤职工伤残后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专利权人变更流程以及事项有哪些需要注意?
  专利权人变更流程以及事项有哪些需要注意?一专利权人变更流程以及事项有哪些需要注意?(一)专利权人变更流程1、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2、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3、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二)专利权人变更注意事项1、如果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向欠债人追讨欠债的方法有哪些?
  向欠债人追讨欠债的方法有哪些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

·劳动合同法丧假遇假日是怎么规定的,工资应该
  一、法定丧假的天数: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特殊,给人感觉就像是小时工,因此很多人以为非全日制用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了解的就不是很多。其实,非全日制用工同样也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一、什么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

·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2)原告的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里都做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强临时工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临时工,系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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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04:32: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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