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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骨折司法鉴定怎么做? 骨折在事故中是较为常见的伤情,如果是因工作或交通事故造成骨折,那么受伤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或事故造成者对自己进行赔偿。但在赔偿之前司法鉴定是必须的,根据伤情确认赔偿款项。具体骨折司法鉴定怎么做,我们针对其鉴定程序整理出了如下内容:(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
·人身损害赔偿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侵权行为确实是随时都可能会发生的。当然如果发生这种侵权行为的话可以及时的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这种沟通肯定是以赔偿为前提条件进行的,当然也有可能协商不成,这时候需要进行诉讼很多人想知道。人身损害赔偿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一、人身损害赔偿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
·撤诉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 撤诉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可见,原告起诉后自动撤诉,与没有起诉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绝不可视其未起诉。二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什么内容?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贩卖毒品的方式有哪些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 ·被诈骗没有聊天记录会立案吗 被骗钱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有证据是不能立案的。你可以查找其他证据,有了证据就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你被诈骗了,建议你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旦决定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就会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女性劳动者在怀孕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是对女性劳动者的基本尊重。如果用人单位要是因为女性不能在怀孕期间劳动而擅自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话,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怀孕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不可以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
·现在社会上都认为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 现在社会上都认为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其实并不然,如果在一个岗位上扎实的工作,并不存在辞职的情况,但是,如果对岗位不满意,才会失业,离职也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离职,一种是非正常离职,非正常离职指的就是,没有按照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非正常离职有哪几种离职程序有哪些?非正常离职有哪几种离职程序有哪些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
·协议离婚房产做公证吗? 协议离婚房产做公证吗?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首先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父亲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父亲老年痴呆不能够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的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则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此时其所立遗嘱应属无效;如果其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则其所立遗嘱仍然有效。当然,其病症是否影响其行为能力,要有医学鉴定。二、遗嘱的特征是什么?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的确定方法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的确定方法是判断被告人所在地,或者也可以是犯罪行为实施地。《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二、合同诈骗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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