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锦江区柳江街道律师黄页
 成都律师黄页导航>> 成都市 金堂 双流区 郫都区 大邑 蒲江 新津区 都江堰 彭州 邛崃 崇州 简阳 武侯区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成华区 龙泉驿区 温江区 新都区 青白江区 天府新区 成都高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四川 >>成都 >>锦江区柳江街道律师

  锦江区律师推荐

柳江街道律师杨建
杨建 律师
13881730295
柳江街道律师杨年富
杨年富 律师
13648093957
柳江街道律师吴锦熤
吴锦熤 律师
13348814938
柳江街道律师王睿
王睿 律师
13709099767
   >>成都分站
成都律师
锦江区律师
锦江区律师事务所
锦江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锦江区律师
 
  → 咨询须知

 锦江区律师黄页:
    戴先华四川法泰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洗面桥街21号南方福苑10楼A室
四川·成都
    曾韬四川科信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市书院西街1号亚太大厦12楼
四川·成都
    杨年富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八宝街一号万和苑24楼
四川·成都
    包树林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市高升桥东路罗马假日广场嘉宝楼7层
四川·成都
    夏训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四川省成都市东胜街8号庄森大厦11楼
四川·成都
    夏毛四川儒厚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永安巷20号
四川·成都
    李壮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市西体路2号奥林花园23楼
四川·成都
    熊代金四川应天缘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大墙东街178号
四川·成都
    谭臻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市草市街69号恒昌大厦五楼
四川·成都
    赵霞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书院西街1号亚太大厦9楼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律师加盟] [四川成都法律网站加盟]

 锦江区法律咨询
·法院以什么告只给当事人,最近接到电话录音是中级发院那里有一张传票
    最近接到电话录音是中级发院那里有一张传票,让去领取,几次都说是最后一次,每次我都给挂了,可今天下午又打来了,按他的提示我按了人工服务,他问我的名字,是不是记主,我告诉他了,他又让我说出身份证号,给我查一下,我说没带

·锦江区柳江街道律师热线:13881730295(杨律师) 13648093957(杨律师) 

·恶意损坏名誉、骚扰,我是夷陵区的
    我是夷陵区的,想教您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12月20号有个宜昌星火路电脑城的男生加我QQ,几天后对方要我的电话号码,当时随便聊了一些,由于当时电脑


·使用权房屋承租人变更及产权购置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我姥姥和姥爷的使用权房子,在二老去世后将承租权变更为我母亲。但是我舅舅一家人借各种原因在两位老人去世后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屋之中。从我母亲获得房屋承租权后,我舅舅一直在


·房屋拆迁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
    你好.我们现在面临房屋拆迁需要了解些什么法律法规知识,怎样和开发商周旋呢?220.166.20.62

·锦江区柳江街道律师热线:13881730295(杨律师) 13648093957(杨律师) 

·你好请问你是布托县律师吗?
    你好请问你是布托县律师吗?


·没领证,现在分手了,财产纠纷该怎样起诉
    没领证,现在分手了,财产纠纷该怎样起诉


·交通理赔,保险公司避而不见
    离责任划分结果出来都2个多月了,保险公司的人一个都不见,车方要我们受害方自己找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又让我们找车主协商。如今我们是被排挤在双方之间。作为受害方,是否应该向法院提起上诉呢?那又该如何上诉呢?作为刚毕业的

·锦江区柳江街道律师热线:13881730295(杨律师) 13648093957(杨律师) 

·我和他分开两年,结婚证不见了,还需要去补办吗?
    你好!我和他分开两年了,结婚证不见了,还需要去补办吗?我不想在和他见面,有什么方法可以更快的离婚?27.38.53.82


·我是青白江区的,帮一个熟人装修,有些东西对方儿子选的
    我是青白江区的,帮一个熟人装修,有些东西对方儿子选的材料,现在母亲不认可,价格材料都是有书面交流,我自己也有提供实物材料选择,但是材料名字有各自的叫法,现在对方不付尾款,请帮我一下我正当的权力,


·我是不是要赔单位十几万?
    2005年我和单位签订了一个进修合同,合同规定我必须在该单位工作5年,如果未工作满相应的年限,则必须赔偿单位包括进修费用和进修期间工资的三倍。现在离合同期满还有10个月左右,因为种种原因,我要离开现在的单位。如果按照合同书

·锦江区柳江街道律师热线:13881730295(杨律师) 13648093957(杨律师) 


 锦江区法律常识
·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一、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其实,有很多人也会选择律师见证遗嘱这样的形式,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性质倾向于认定为代书遗嘱。同样,必须要具备有效性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均与继承人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2)见证人必须在遗嘱订立的现场并见证遗嘱订立的全过程;(3)由见证人之一作为代书人;(4)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存在多份真实的遗嘱时,遗嘱的落款时间至关重要);我们要注意,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可以的,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

·行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赔偿程序有哪些?
  行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赔偿程序有哪些?一、行政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可知以下几点: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实际上医疗事故不仅是患者极其家属反感的,对于院方来说也是一样的。但是,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时候,尤其是患者一方,必须要依法进行,首先要做的事要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的。不过,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预知的,所以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想必作为患者家属比较疑惑的也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中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中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以下三点:其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上诉人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上诉的程序:(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在发生了交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要是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因而由逃逸行为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要比留在现场积极配合处理的处罚重的多。此时即使造成了对方轻伤的,但因为具有逃逸的情节,往往处罚也不一样。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呢?我们区分不同的情况为你做详细解答。1、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一、诉讼时效的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

 成都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锦江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8 23:02:38:15363.
锦官驿街道 沙河街道 书院街街道 三圣街道 柳江街道 锦华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