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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一、律师见证遗嘱是否有效?其实,有很多人也会选择律师见证遗嘱这样的形式,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性质倾向于认定为代书遗嘱。同样,必须要具备有效性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均与继承人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2)见证人必须在遗嘱订立的现场并见证遗嘱订立的全过程;(3)由见证人之一作为代书人;(4)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存在多份真实的遗嘱时,遗嘱的落款时间至关重要);我们要注意,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的签名,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可以的,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怎样的(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
·行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赔偿程序有哪些? 行政赔偿范围是怎样的,赔偿程序有哪些?一、行政赔偿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可知以下几点: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实际上医疗事故不仅是患者极其家属反感的,对于院方来说也是一样的。但是,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时候,尤其是患者一方,必须要依法进行,首先要做的事要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的。不过,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可预知的,所以真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想必作为患者家属比较疑惑的也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怎么确认?《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中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中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以下三点:其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上诉人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上诉的程序:(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在发生了交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要是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因而由逃逸行为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要比留在现场积极配合处理的处罚重的多。此时即使造成了对方轻伤的,但因为具有逃逸的情节,往往处罚也不一样。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呢?我们区分不同的情况为你做详细解答。1、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一、诉讼时效的 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一、诉讼时效的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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