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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在前几天大雨中房屋有倒塌,能得到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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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写一个执行异议,因龙马潭已把东方丽城房子判跟了我,结果开发商又被别人告,结果把已卖跟我这套房子跟保全了,所以我去办证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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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东湖一家液化气站点,前两年由于xx要规范燃气行业,余杭区几家大型燃气储备站合并成余燃燃气,我们各个街道合并成分站点,分站点利润分站点股和业务股,业务股由各个送气工占百分比,由于疫情,拆迁等原因,利润有所下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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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四川眉山的,我刚办了一个XX平台,请问一下,需要办理电子商务诚信经营许可证


·关于赡养老人问题请老师给个好的建议
    详细内容:老师您好!我老公家里五姊妹两个兄弟3个女儿我婆婆中风生活不能自理自2013年春节我把婆婆接到成都生活我老公在非洲上班可能要等到今年的7月份才回家我也在上班一个人照顾婆婆很累后来婆婆的二女儿隔一天或者两天偶而过来


·有关社保医保,1
    1。我原来的工厂倒闭了,厂房做出租。社保还是单位交,因为工厂倒闭社保是按照最低的标准缴纳的,医保是自己交,没有工资拿。2。我现在到新的公司上班,单位说要交医保社保,那我把社保医保移交到新的单位,但是我现在47岁了,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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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某上市公司房产销售人员
    蔡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某上市公司房产销售人员,因工作期间摔伤了,现要休养2-3月,但公司现在想推脱责任,之前上班签了劳务合同没有说要业绩考核和大专学历,现六月说需要业绩考核和大专学历资质才可以留下,给我买的保险


·我是江西人,向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民间借贷纠纷
    我是江西人,向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民间借贷纠纷案,本人暂时无法出庭,可以有什么办法?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债券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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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侯区法律常识
·童工如何界定有什么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童工如何界定有什么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

·介绍卖淫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介绍卖淫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所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

·生产销售劣药处罚是怎么样的?
  生产销售劣药处罚是怎么样的?【生产、销售劣药罪】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本罪为结果犯罪,即无后果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

·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怎么样
  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二、工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

·不属于寻衅滋事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不属于寻衅滋事检察院会批捕吗?不属于寻衅滋事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会批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符合批捕条件则一定会批捕。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若是情节轻微只能算作一般违法行为,不会予以逮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手续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手续1、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簿;2、当事人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所签订的书面合同;3、像公证人员提供有关的房产证之类的文件;准备好上述的材料之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填写公证表格。等待公证申请正式被公证员受理之后,公证员会询问当事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是否收到了欺骗或者是误导。当事人需要如实的回答公证员提出的问题。在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还会讲解一些相应的法律知识,当事人在了解了法律的义务和法律的后果之

·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怎么办
  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怎么办一、公司变更形式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过,在变更登记后,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的原债权人、债务人,以免造成误解,带来不必

·一、电动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电动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因此,醉驾此类电动车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二、哪些情况下醉驾可

·挪用公款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犯罪,《刑法》中关于构成要件的规定内容是不太一样的,其中每个罪名都有自己侵犯的客体,那您知道挪用公款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吗?而此时挪用公款罪的侵犯对象又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
·应诉管辖和移送管辖会发生在同一个案件之中
  应诉管辖和移送管辖会发生在同一个案件之中吗?应诉管辖和移送管辖不会发生在同一个案件之中,应诉管辖本来就是无权管辖,被告人未应诉或者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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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02:12:1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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